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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財稅法學專家建議開征環境稅保護資源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11:10 北京日報

  本報訊 (記者 黃玉迎) “在一些私營煤礦,采1噸煤要用水2.5噸,浪費與煤共生的礦產資源8噸,資源浪費、環境破壞十分嚴重。今年我國開采的煤高達21億噸,再不提高資源稅負,我們將付出高昂的生態代價。”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國稅總局原副局長程法光說。在上周末舉行的第四屆全國財稅法學學術研討會上,來自全國各地的財稅法學專家建議,提高消費稅、資源稅等環境稅收,減少污染,保護資源。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李文表示,我國目前對資源使用和污染物排放征收的相關稅費亟待提高。例如,我國的煤炭資源稅稅率在3角至5元/噸,但是,我國煤炭的使用者成本在2003年就達到了5.6元/噸,遠遠高于資源稅負,讓開采企業可以無視造成的資源浪費。同樣的問題也存在于排污收費之中。例如,污染大氣的二氧化硫排污費標準是0.21至0.63元/公斤,遠遠低于企業0.88至2.79元/公斤的脫硫環保裝置安裝成本,致使企業寧愿交排污費也不愿安環保裝置。

  更嚴重的是,我國對涉外企業實施稅收優惠時,并未將其生產活動是否危害生態環境作為取舍標準,使得許多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的涉外企業同樣能夠獲得力度很大的稅收優惠。這種對污染的寬容在國際上實際已形成一種“比較優勢”,使更多的污染企業開始向我國集中。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劉映春建議,我國對排污企業除了收費外,還要根據排污的程度、數量征稅。排污征收的稅費“專款專用”,全部用于對環境污染受害者的補償款。北京聯合大學經濟法研究所劉建鋼則建議,進一步擴大消費稅的征稅范圍。對一次性飲料瓶、塑料袋、奢侈包裝物等開征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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