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我國將實行國債余額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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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08:48 金時網·金融時報 | |||||||||
據新華社北京12月18日電(記者 鄒聲文)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委員長會議16日上午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關于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意見。這意味著自2006年起,我國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采取國債余額管理方式管理國債發行活動,以科學地管理國債規模,有效防范財政風險。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贊同國務院有關報告中關于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五點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關于實行國債余額管理的意見同意了國務院提出的五條建議:一是在每年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預算報告時,報告當年年度預算赤字和年末國債余額限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予以審批;一般情況下,年度預算赤字即為當年年度新增國債限額。二是在年度預算執行中,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年度預算赤字或發行特別國債,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準,相應追加年末國債余額限額。三是當年期末國債余額不得突破年末國債余額限額。四是國債借新還舊部分由國務院授權財政部自行運作。財政部每半年向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書面報告一次國債發行和兌付等情況。五是每年一季度在中央預算批準前,由財政部在該季度到期國債還本數額以內合理安排國債發行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