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要求各地兩年內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05-1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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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9日 08:46 審計署網站 | |||||||||
昨天,建設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鎮供熱體制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原則上各地區可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 熱價與燃料價格聯動
意見指出,城鎮供熱實行政府定價,要 建立熱價與燃料價格的聯動機制。 各地區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供熱的燃料特點,當煤炭等燃料價格在一年內變化達到或超過10%后,相應調整熱力生產的出廠和供熱銷售價格。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通過財政補貼的辦法解決煤炭價格上漲對供熱企業的影響,確保正常供熱。 供熱商品化兩年實現 意見指出,將逐步推進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停止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統包的福利用熱制度,改為由居民采暖用戶直接向供熱企業交納采暖費,實行用熱商品化。同時,實行將采暖費補貼由“暗補”變“明補”。原則上各地區可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供熱商品化、貨幣化,具體由各地從實際出發自行確定。 非公經濟可參與投資 意見要求各地區要完善和培育供熱市場,在推進供熱體制改革過程中,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逐步達到投資多元化、運營企業化、服務社會化,提高供熱投資運營效率和產品質量,改善供熱服務,滿足用戶需求。要加大國有供熱企業的改革力度,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市場競爭能力和應變能力。允許非公有資本等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參與熱源廠、供熱管網的投資、建設、改造和經營。 困難戶采暖政府籌錢 意見特別強調了低收入困難群體的采暖保障,要求各地區在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時,要將解決好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采暖問題作為重點內容。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采暖資金的籌集以同級人民政府為主,上級人民政府可通過適當方式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將在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中,統籌考慮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采暖保障支出因素。 鼓勵開發可再生能源 根據意見,各地要優化配置城鎮供熱資源。堅持集中供熱為主,多種方式互為補充,鼓勵開發和利用地熱、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潔能源供熱。各地區須按照城鎮總體規劃,編制城鎮供熱發展專項規劃,優化城鎮供熱結構;要從保護環境、節約土地、提高熱能利用效率出發,積極整合供熱資源;改變機關、企事業單位后勤部門分散供熱的模式,實行供熱社會化、專業化。 供熱應建立應急保障 意見要求各地區建立市場準入制度,對供熱市場準入、退出、價格、質量和安全等實行有效監管。要建立健全城鎮供熱預警和應急保障機制,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確保安全穩定供熱。對可能出現供熱燃料緊張的地區要實行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制度;對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企業要有應對措施,必要時依法實行臨時接管。 新建樓要裝熱計量表 意見指出,各地區要加強城鎮供熱采暖系統的節能改造,穩步推行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制度,促進供、用熱雙方節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必須安裝樓前熱計量表和散熱器恒溫控制閥,新建住宅同時還要具備分戶熱計量條件;既有住宅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熱計量方式,熱計量系統改造隨建筑節能改造同步進行。 供熱改革背景:福利供熱問題多 職工家庭用熱、職工單位交費的福利供熱制度積累的矛盾和問題比較多,尤其是收費難、設施老化、能耗高、浪費大、環境污染嚴重等,影響了城鎮供熱事業的健康發展。通過改革城鎮供熱體制,解決福利供熱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是保障北方地區居民采暖,落實建設節約型社會要求的一項重要工作。(潘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