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要求做好特困低保人員優惠工作
本報蘭州12月18日電 記者 曾華鋒 報道:經過多方論證和蘭州市政府、甘肅省物價局審批,蘭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從每噸0.90元漲到1.45元,從明年元月開始執行。
今年10月10日,蘭州市物價局主持召開了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聽證會。申請方蘭州市供
水集團提出,由現行平均每噸水價0.99元,建議調整為平均水價1.59元。根據各水種售水比例、性質和受益不同,具體建議:工業一次專用水調為0.60元,工業二次專用水調為0.90元,工業用水調為1.95元,經營服務用水調為2.70元,居民生活用水調為1.65元,行政事業用水調為2.00元,特種行業用水調為10.00元。部分聽證代表認為,由于此次調價幅度過高,平均調價幅度達到60%,居民生活用水比現行價格提高了83%,不利于保障城市低保用戶的利益。一些市民也認為漲幅太大。在充分考慮聽證代表意見和民意的基礎上,蘭州市物價局重新核定了新的調價標準并上報市政府、省物價局審批,最終確定了新的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甘肅省物價局在《關于調整蘭州市城市供水價格請示的批復》中,要求蘭州市物價局積極做好對特困低保人員的水價優惠工作。要有實實在在的解決辦法,制定周密細致的補貼方案,并落實到每個困難戶頭上。同時,物價部門將在水價調整后認真監督供水企業進一步加強供水管理,不斷提高供水質量和服務水平。
《人民日報》 (2005年12月1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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