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經濟普查帶來調整機會
本報訊 (記者 王海林) 國家統計局決定在條件成熟時,地區GDP核算實行下算一級的制度,即國家統計局直接計算省、自治區、直轄市的GDP數據,省一級統計局直接計算地市的GDP數據,地市一級統計局直接計算縣區GDP數據。縣一級統計局不再計算GDP數據。
昨天,在由北京大學經濟學院等單位主辦的“第二屆中國經濟增長與經濟安全戰略論壇”上,北京大學國民經濟核算與經濟增長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國家統計局核算司司長許憲春作出上述表示。
許憲春指出,目前我國GDP核算所采取的分級核算制度,存在很大的缺陷。他說,首先,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跨地區經營的企業越來越多,盡管統計制度規定不允許重復統計,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在異地開辦的子公司所在地區統計了它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同時,公司總部所在地區一般并不愿意剔除該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導致地區GDP的重復計算。其次,目前采用的分級核算制度,地區GDP核算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干擾。
許憲春表示,“國家統計局決定在條件成熟時,地區GDP核算實行下算一級的制度。”日前,歷時兩年的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基本結束。
許憲春認為,此次普查為全國和地區GDP核算提供了比較全面和完整的資料來源,也為地區GDP核算下算一級提供了一次很好的機會。普查所得資料可以用來進行實驗,為以后實施下算一級的核算制度摸索經驗,并奠定一個好的數據基礎。
他說,經濟普查過后,應盡快健全常規性統計調查制度,在此基礎上正式實施地區GDP下算一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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