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明年起要明示廣告優惠標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9:50 法制日報

  本報訊 記者 李立

    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公開明示廣告服務價格以及收費等相關內容。這是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12月14日聯合發布的《廣告服務明碼標價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內容。

  《規定》要求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具體標示:廣告經營單位名稱、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等。實行優惠條件的,還應當標明收費的優惠條件和標準,或者免費服務的項目和范圍。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