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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服務價格明年起必須公示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6日 09:11 人民網-人民日報

  本報北京12月15日訊 記者 朱劍紅 報道:為規范廣告經營單位的價格(收費)行為,維護廣告行業的價格秩序,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布了《廣告服務明碼標價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提出,所有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公開明示廣告服務價格以及收費等相關內容。

  《規定》要求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具體標示:廣告經營單位名稱、服務項目、服務內容
、收費標準、計費方式等。實行優惠條件的,還應當標明收費的優惠條件(時段、版面、頻次等)和標準,或者免費服務的項目和范圍。

  《人民日報》 (2005年12月16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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