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將統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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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5日 16:40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 (記者 劉羊旸 齊中熙)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比例為20%,其中8%記入個人賬戶,退休后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對上述政策做出統一規定,主要出于以下考慮:一是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維護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權益。隨著
二是改變各地政策差異較大的現狀,統一規范基本保險制度。《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是否參保以及參保繳費辦法,由省級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目前各地具體辦法不一致,繳費基數一般為職工平均工資的60%到300%,繳費比例也從16%到21%不等。實行統一的參保繳費和待遇享受政策,更能進一步體現社會公平,為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提供長遠的穩定保障,同時,繳費基數和比例的統一,也有利于上述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為他們跨地區流動創造條件。 三是國家出臺優惠政策,為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辦法創造了條件。首先,改革后城鎮企業職工繳費總比例為28%左右,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比例統一規定為20%,比企業職工低8個百分點。其次,國家規定,對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后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再次,針對城鎮貧困殘疾人的具體困難,國家規定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可從結余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給予適當補貼。(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