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明年起廣告服務須明碼標價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5日 08:08 新京報

  廣告經營單位給廣告主提供合法結算票據,并如實填寫收費標準等

  本報訊 (記者 郭曉軍) 昨天,國家發改委和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廣告服務明碼標價規定》,要求從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廣告經營單位向廣告主提供服務,必須公開明示廣告服務價格以及收費等相關內容。

  《規定》要求廣告經營單位必須具體標示:廣告經營單位名稱、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計費方式等。實行優惠條件的,還應當標明收費的優惠條件(時段、版面、頻次等)和標準,或者免費服務的項目和范圍。

  廣告經營單位明碼標價可采取媒體通告、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收費手冊、互聯網查詢、多媒體終端查詢、語音播報,以及公眾認可的其他方式進行事先公示,還應當公布相應的查詢方式或客戶服務電話。同時在營業場所或業務代辦場所的顯著位置按照要求實行明碼標價。

  另外,廣告經營單位同廣告主結算,或對外發布廣告費用時,應當以人民幣為標價單位。廣告經營單位給廣告主提供合法結算票據,并應當附結算清單,分項如實填寫廣告服務的項目、內容、收費標準等。廣播、電視、報刊等廣告經營單位應當在確定或調整廣告發布價格(收費)標準實施三日前,通過不同方式公布。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