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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資產登記完成 三巨頭誰掌管30萬億金融國資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10日 13:47 經濟觀察報

  本報記者 李利明 張嵐 北京報道

  國務院國資委剛剛完成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讓它所掌控的金融性國有資產浮出了水面。

  這可能會讓很多人感到驚訝。根據國務院的相關條例,國資委是非金融國有資產的
出資人代表。半個月前,財政部副部長李勇還曾明確表示,財政部是“國有金融資本的出資人代表”。但是國資委有關人士說,上述金融企業的股權由國資委所屬企業出資,按照產權歸屬自然要劃歸國資委登記。

  到底誰是30萬億元左右金融國資的出資人?如果考慮到央行之前的一系列注資行為,在中國金融業全面開放前夜,要回答這個問題變得越來越困難。

  國資委的金融家底

  國資委能夠成為一部分金融資產的掌控者,是因為在過去兩年中,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等中央國企在金融業投下了大筆資金,現在,類似于中意人壽、海康人壽等這些合資保險公司擁有的國有股權,都被計入了國資委的名下。

  國資委是在今年5月開始進行企業國有產權登記的,這項剛完成的工作將國資委所屬企業旗下的所有主、輔業企業全部登記在案。國資委的產權登記表上并沒有金融資產的字樣,那些合資保險公司在企業形式代碼一欄里被列入了“有限公司”。

  目前,國資委掌管的國有資產已經超過9.2萬億元,粗略估算,其擁有的金融國資在1萬億元左右。國資委 “非金融國資”出資人的角色正變得模糊。招商局集團旗下的招商局金融集團已經成為一家包括招商銀行、招商

證券、招商信諾保險、招商基金等在內的金融控股集團。而且,金融市場在2006年底就將全面開放,中央國企對金融業的投資熱情不會減弱,國資委的金融家底應該會變得更加殷實。

  現在的問題是,在國務院國資委完成國有產權登記之后,地方國資委是否會以同樣的理由主張自己的權力,就像浦發銀行的大股東就是上海國資委下的上海國資公司那樣,絕大多數地方性國有金融企業,包括股份制銀行、城商行、證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在內,國有股權的出資人都是當地國資委下屬的國有企業。

  在這個方面,北京市走得更遠。2004年底,在北京市金融工委和北京市政府金融辦被撤銷之后,華夏銀行、北京銀行和北京國投等市屬金融企業都被劃歸北京市國資委。

  財政部權力新主張

  在2003年3月國資委成立之前,財政部代表國家行使全部國有企業——包括非金融企業和金融企業的出資人職能;國資委成立之后,國有非金融企業的出資人職能劃歸國資委,而國有金融機構的出資人并沒有明確規定。

  但是現在財政部正在積極主張自己的出資人權力。11月3日,財政部部長助理張少春說,新《公司法》明確了財政部作為國有金融機構出資人的地位。更早一些時候,參加工行股份公司成立大會的財政部副部長李勇,也明確將財政部定位為“國有金融資本的出資人代表”。這是過去兩年多來,財政部高官第一次如此明確地對國有金融資產的歸屬表態。

  與此相對應的是,財政部正在擬定一系列有關金融類國有企業產權的規章,這些規章與國資委就非金融國資擬定的一系列規章類似,包括資產評估、產權登記、轉讓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各個層面。這些即將出臺的規章表明財政部要將金融國資掌控于自己的手中。

  過去兩年中,財政部對于金融國資的態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一年以前,財政部還認為無論國資委還是財政部都不宜作為金融國資的出資人。據財政部內部人士稱,當時財政部認為,如果國資委作為國有金融資產的出資人,國有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將成為國資委的左右手,將不可避免地造成或增加國有銀行與國有企業之間的利益沖突。如果財政部掌控金融國資,國有銀行和國有企業的納稅和上繳利潤都會作為財政收入,國有金融機構與國有企業之間的資產轉移,不過是從財政部的左口袋轉到右口袋而已。

  因而,在沒有明確誰是金融國資出資人的情況下,2004年11月25日,在全國金融財務監管和外國政府貸款管理工作會議上,李勇曾提出,財政部將要通過設立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加強對國有商業銀行的財務監管。

  但是早在2003年12月,財政部在《關于繼續做好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中,還曾明確“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按照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由縣級以上(含縣級)主管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據知情人士透露,財政部金融司現在也想扮演起“金融國資委”的角色。但是在財政部金融司現有的職能中,包括“擬定銀行、保險、證券、信托與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其執行”的公共管理職能,這將與金融國資委的職能發生利益沖突。2003年以前,金融司實際上擔負著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角色。

  匯金公司的角色

  業內人士認為,國資委把股份制金融企業的國有產權登記在自己手中,財政部未來的國有金融企業出資人職能可能被限定于國有獨資金融機構中。

  在四大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啟動之前,財政部一直是國有獨資金融機構的出資人代表,但是,2003年12月30日,在中行和建行股改啟動之后,中央匯金公司開始扮演中行和建行出資人的角色。

  國有獨資金融機構包括16家國有重點金融機構:三家政策性銀行、四大國有銀行、交行、四家

資產管理公司、三大保險公司和銀河證券。目前,作為已股改的3家銀行外的13家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出資人,財政部掌管著大約10萬億元的金融國資。

  在工商登記中,匯金公司是財政部的全資子公司,匯金的5000萬元注冊資本金為財政部出資,但匯金所運用的資金,卻來自央行的

外匯儲備。在匯金公司對中行和建行注資450億美元之后,財政部原有的權益被全部沖銷,所有者權益全部來自外匯儲備注資。

  一位了解決策過程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當初選擇外匯儲備注資,源于國有銀行巨額不良貸款需要消化,而國家財政又拿不出這么多錢。

  權威人士告訴記者,匯金公司的資產——外匯儲備屬于央行資產,對應的負債是央行發行的鈔票;外匯儲備的投資收益對應的是央行發行鈔票支付的利息——存款準備金利率。如果從央行拿走幾百億美元的資產,而并不減少相應的負債或者增加相應的其他資產,央行就會破產。因此,匯金公司的資產不應劃入財政部名下。

  在他看來,匯金公司更像一家國務院的公司——在匯金公司的董事中,除了央行和外管局的官員之外,也有兩位來自財政部的官員(原來是三位,還包括被逮捕的原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和其他部委的官員,從董事構成看,匯金公司更能代表國務院的利益,而不是央行的利益。

  “下一步的農行股改和農發行的改制,匯金公司可能會再次出手,因為財政部沒錢填補那么大的窟窿”,一位業內人士認為,如果匯金對這兩家銀行注資,財政部作為這兩家國有金融機構出資人的地位將要易手。

  但是財政部也在堅持著自己的主張。一個例子是,匯金對建行注資之后,建行655億元缺口的“國家補充款項”,由財政部的稅收減免和匯金的利潤返還共同彌補;評估之后,2003年底中行的凈資產為2038億元,超過中行股份設立時注冊資本1864億元的部分為174億元。財政部通知中行,這174億元屬于原國家所有者權益,由財政部代表原所有者享有,要求中行列作“應付財政部款項”處理;在工行的股改中,財政部與匯金公司各占50%的權益,董事也是各派三名。

  “當前,財政部、國資委和匯金公司都擔負著某些國有金融機構的出資人職責,并且從目前看都有其合理性,不可能由單一的機構承擔起‘金融國資委’的職責,這與中國的國情有關”,一位權威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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