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6日召開的內蒙古部門社會科技統計年報工作會議上,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強調,將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部門社會、科技年報統計工作。
一、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內蒙古社會統計制度。《內蒙古社會綜合統計報表制度》在實際工作中仍還存在一些問題。按照國家制度的規定,結合國家年報填報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部門制度變化及《內蒙古統計公報》和《內蒙古統計年鑒》的編輯需要,繼續修改和
完善內蒙古社會統計制度,以滿足指導內蒙古社會綜合統計報工作的需要。
二、精簡內蒙古社會統計指標體系。遵循重點突出、管理便捷、采集容易且連續的原則,根據內蒙古的具體情況,在不斷滿足社會統計需求的前提下,準確把握社會統計工作的新任務、新要求,精簡內蒙古社會統計指標體系。
三、加強部門合作,及時溝通情況。社會科技統計年報工作分布于各有關部門,由于缺乏信息共享機制,造成《內蒙古社會綜合統計報表制度》與部門統計報表制度不一致,影響內蒙古社會綜合統計工作的深入展開的情況。決定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合作機制,及時溝通情況。在工作中,凡有明確要求的,一定要嚴格執行;涉及部門具體問題的,一定要尊重部門意見,密切部門合作,確保社會綜合統計報表制度一致。
四、加強數據質量的控制,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性。繼續強化數據質量意識,樹立數據質量第一的觀念,采取措施,嚴格控制填報質量,重點檢查容易出現質量問題的環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增設相應的審核關系,加強相關部門統計年報數據核對,防止了數出多門現象;采用趨勢評估、相關評估、橫向對比評估等方法進行數據質量評估和綜合評估,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可信。
五、加強部門社會科技統計分析,把握社會統計數據的變化趨勢。緊緊圍繞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內蒙古實際情況,運用完善的統計分析技術,深入開展部門社會科技統計資料的分析研究,為制定內蒙古社會科技發展規劃提供基礎信息和建設性的咨詢意見。
自治區司法廳、教育廳、科技廳、國防科工辦、文化廳、衛生廳、民政廳、勞動廳、廣電局、環保局、檔案局、新聞出版局、安監局、煤監局、公安廳、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檢察院、婦聯、統計局等19個部門的統計人員參加了這次會議。
(內蒙古自治區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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