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政府針對今年全市開展的合鄉并鎮工作中部分鄉鎮(街)領導班子和統計人員發生較大變化的實際情況,于日前下發了《關于加強和規范農村統計工作的通知》。《通知》從加強和規范農村統計工作,保持農村統計工作的連續性和統計隊伍的穩定性,提高農村統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水平,充分發揮農村統計在政府宏觀管理和科學決策中的重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要求各鄉鎮(街)要切實加強對農村統計工作的領導,把統計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到議事日程,認真執行統計法及統計工作相關規定,各鄉鎮(街)主要領導負責對統計工作的全面協調和領導,同時要明確統計工作分管領導和具體負責人。
二、要求加強統計原始資料的歸檔立卷工作,完善統計臺帳,保持統計資料的持續和完整,切實做好合鄉并鎮后統計工作的銜接。
三、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城區街道辦事處應設立統計機構,配備一名以上具備統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統計人員,負責組織實施和協調本行政區的統計工作,并會同有關人員負責農村基層統計工作。同時對鄉鎮(街)統計人員的主要職責做出了明確要求。
四、要求鄉鎮(街)統計人員工作發生變動需要調整時,應征求市統計局意見。
五、要求鄉鎮(街)統計機構要加大對本鄉鎮(街)基層統計人員的培訓力度,全面提高統計工作水平和統計數據質量,同時要對本鄉鎮(街)的統計人員進行全面調查了解,對無證上崗人員要及時向市統計局報告。
六、要求各鄉鎮(街)統計機構對本轄區的統計調查項目、統計報表制發情況進行一次清查,依法廢除違法調查和超過有效時限的調查項目以及非法報表。
《通知》同時明確,市統計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對《通知》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依據統計法規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嚴肅查處。
(吉林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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