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人民幣業務增至25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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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6日 11:16 解放日報 | |||||||||
本報北京12月5日專電 (駐京記者 夏俊 狄建榮)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明康5日說,銀監會將出臺四大措施繼續鼓勵外資銀行在華業務發展,進一步擴大中國銀行業的對外開放。這四大措施是:從5日起允許外資金融機構將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擴大到汕頭和寧波。同時為鼓勵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實施我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經國務院批準,提前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哈爾濱、長春、蘭州、銀川、南寧5個城市的人民幣業務,使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從18個增加到25個。
適當降低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的要求。將外國銀行分行對各類客戶(包括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最高一檔由目前的5億元降低為4億元。將外資獨資、合資銀行在華分行對各類客戶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由目前的3億元降低為2億元。 積極研究對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實行更加優惠的準入政策,繼續支持外資銀行在以上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銀監會將在2006年適時調整外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外匯存款的比例。 另據介紹,從5日起,香港居民到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兌換人民幣現鈔,一次最高可兌換2萬元,而過去這個數字是6000元。 中銀香港5日宣布推出擴大人民幣服務,調高香港居民個人人民幣匯款上限,由每人每天5萬元,提高至8萬元人民幣;有關人民幣卡的授信限額亦已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