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人民幣業務城市增至25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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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6日 06:55 人民網-人民日報 | |||||||||
本報北京12月5日訊 記者田俊榮報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劉明康今天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為履行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提高對外開放水平,銀監會將實施進一步對外開放銀行業的政策措施。自2005年12月5日起,將外資金融機構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地域擴大到汕頭、寧波。同時為鼓勵外資金融機構參與實施我國西部大開發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經國務院批準,將提前向外資金融機構開放哈爾濱、長春、蘭州、銀川和南寧五個城市的人民幣業務,使開放人民幣業務的城市從18個增加到25個。
劉明康還宣布,銀監會將適當降低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的要求。將外國銀行分行對各類客戶(包括中國居民個人)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最高一檔由目前的5億元人民幣降低為4億元人民幣。將外資獨資、合資銀行在華分行對各類客戶人民幣業務營運資金由目前的3億元人民幣降低為2億元人民幣。 劉明康說,銀監會將積極研究對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外資銀行經營人民幣業務實行更加優惠的準入政策,繼續支持外資銀行在以上地區設立機構、開展業務。銀監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在2006年適時調整外資金融機構從中國境內吸收的外匯存款占其境內外匯總資產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