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留園:以房換養為何水土不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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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5日 08:04 第一財經日報 | |||||||||
法律方面的專家指出,產權人在簽訂協議時要對養老機構的資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全面的了解,因為一旦經營單位破產,老人的生存保障就會形成一個真空地帶 本報記者李霄峰發自上海 “給我你的房子,我替你養老送終。”這是位于南京湯山的溫泉留園老年公寓今年春
溫泉留園負責人劉小艷驚訝的是,將近一年過去了,這個嶄新的樓盤概念依然“門庭冷落”。 家住上海市徐匯區的張先生夫婦退休后,將市價60萬元的產權房出售給某金融機構,每月能從該機構領取2000元。夫婦倆過世后,該金融機構將住房拍賣處理。這就是日前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在研究的“以房養老”方案的雛形。 溫泉留園老年公寓是一家民辦養老機構,在全國率先推出了這一概念。 劉小艷告訴記者,“以房換養”模式是指,擁有60平方米以上產權房、年滿60歲以上的孤殘老人,健康狀況不論,自愿將其房產抵押,經公證后入住老年公寓,以后終身免交一切費用,待老人去世,房產權即歸養老院所有。“很多人認為眼下南京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少說也得三四十萬元,這買賣養老院賺大了。” 劉小艷坦言,事實上找人測算后她發現,養老院面臨的經營風險絕不會小:一般一個老人一年約花費一萬元。老人順當度過余生倒也罷了,怕就怕那些原健康生活幾年的老人,忽然因病癱瘓或長期住院,到時候養老院付的醫療費用可就是無底洞了。 但也有法律方面的專家指出,產權人在簽訂協議時要對養老機構的資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全面的了解,因為一旦經營單位破產,老人的生存保障就會形成一個真空地帶。同時,還有人認為,由于養老院的利益是靠老人逝世后的房產來現實的,那么,老人越長壽,養老院的利益就越少,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老人的利益和養老院的利益是對立的,當老人生病時,誰來維護老人的權益?養老院在利益驅動下能否盡心竭力救治? 另外,以目前中國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恐怕還無法承受“以房換養”的高額房價成本。中國保監會去年便有意先在全國幾個重點城市試點推出一種“住房產權反向抵押貸款保險”,可惜沒得到保險公司響應。 南京一家壽險公司的市場開發人員介紹,該壽險品種主要針對年齡大于62歲的戶主,投保人將房屋產權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則按月向投保人支付一筆錢,用于補貼生活費或其他支出,直至投保人死亡,保險公司才能將房屋收回,進行銷售、出租或者拍賣。 溫泉留園在操作上,也存在著難題。劉小艷介紹,申請“以房養老”人員的資格如何界定?協議雙方具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和生活費的金額如何計算等等。同時由于老人每月所獲得的生活費是根據所抵押房產的價值和老人的預期壽命來計算的,所以在這里就存在著問題:發放的生活費少,老人不樂意;發放生活費的周期長,溫泉留園可能要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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