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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外匯管理局發通知 明年下放部分外匯業務權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1日 17:19 荊楚網-楚天金報

  荊楚網消息(楚天金報)記者 嚴華 通訊員楊明報道:為簡化外匯管理行政審批手續和程序,方便企業和個人用匯,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湖北省分局發布了《關于下放部分外匯業務管理權限的通知》,決定自明年1月1日起,將部分外匯業務管理權限由省分局下放到各市州中心支局。

  據介紹,此次下放的外匯業務管理權限主要包括,各中心支局可辦理轄內居民個人因
私購匯金額在等值5萬美元以下、銀行限額以上的購匯核準業務(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下及郵購商品需購匯的,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下的,銀行可直接辦理;出境時間在半年以上及移居出境需購匯的,金額在等值8000美元以下的,銀行也可直接辦理)。

  各中心支局還可辦理轄內企業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境外投資的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業務,以及轄內境外投資企業的外匯登記、匯兌管理和年檢等業務,以及轄內企業新借直接外債的登記、開銷戶、結匯及還本付息核準等業務。

  除此之外,今后除以境外機構為被擔保人的對外擔保外,其余形式的對外擔保(包括以境外機構或自然人為被擔保人的對外房屋按揭擔保),均由所在地中心支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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