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認為是銀行正常市場行為
本報北京11月29日訊 記者 曲哲涵 報道:11月25日,中國銀行等主要外匯指定銀行掛出7.9997元人民幣/美元的外匯現鈔買入價格。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指出,這符合現行匯價管理的有關規定,是銀行正常的市場行為。
這位發言人指出,7月21日匯率機制改革以來,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上一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盤價,公布當日銀行對客戶辦理人民幣對美元兌換業務的中間價。這一價格是具有代表性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市場價格,即通常所說的人民幣匯率水平。據此,各家銀行在規定的買賣價差范圍內再自行制定對客戶美元現匯或現鈔買賣的價格即掛牌匯價。由于各家銀行對浮動區間的運用不同,具體的美元掛牌匯價有可能不同。因此,我們不能把銀行美元掛牌匯價簡單等同于人民幣對美元的整體匯率水平。
他說,11月25日銀行掛出的現鈔買賣價格符合現行的匯價管理規定。11月25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交易中間價是8.0805元人民幣/美元。同日,中國銀行等主要銀行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交易中間價基礎上,定出的美元現鈔買入價為7.9997元人民幣/美元,現鈔賣出價為8.0950元人民幣/美元,現鈔買賣價差為中間價的1.18%,未超出規定的4%價差幅度。
《人民日報》 (2005年11月3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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