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將每年2000萬元獎勵稅收增長鄉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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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8日 11:23 新華網 | |||||||||
11月27日獲悉,為使稅收收入增長的鄉鎮可以享受財政獎勵政策,南昌市財政每年將籌集2000萬元,對經濟發展快、當年稅收收入增幅高、確保了行政事業單位國家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和當年財政收入平衡的鄉鎮給予獎勵,但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據了解,凡當年實現確保行政事業單位國家標準工資按月足額發放和財政收支平衡的
此外,獎勵的資金由鄉鎮政府統籌安排使用,不得安排用于違反廉政規定和財經紀律的開支項目;獎勵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嚴禁各鄉鎮引稅、收“過頭稅”,對采取弄虛作假行為騙取獎勵資金的,該市財政除如數予以扣回外,還將停止其下年度獎勵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熊春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