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設局出臺措施防范和清理建筑領域欠薪現象
【本報訊】(記者 鄭向鵬) 市建設局昨天下發通知,要求各建筑施工企業必須把工資直接發放給外來務工人員,嚴禁通過“包工頭”轉發。逾期未改正,建設行政部門將停止該企業在本市承接新工程和參加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
及時、足額、按月發工資
為進一步做好元旦、春節前防范和清理建筑領域拖欠工人工資的工作,防止因拖欠問題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市建設局規定,各建設、施工單位及各有關單位必須按規定與招用的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支付工人工資管理制度,保證工人工資及時、足額、按月發放,不得擠占、挪用,所支付的工人月工資不得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建筑業企業工人工資實行月薪制,由建筑業企業以貨幣的形式直接發放到每個工人手中,或通過約定銀行按月直接支付給工人,工人工資必須由用人單位(總承包企業或分包企業)直接支付給工人本人,嚴禁企業將工人工資交由班組、無資質的組織或個人發放。
加大欠薪責任追究
市建設局強調,將加大對拖欠工人工資行為的責任追究。總分包企業將工資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從而引起拖欠工人工資的,責令企業重新向工人支付工資,并給予行政處罰。總承包建筑業企業將工程分包給專業承包企業、勞務承包企業和自然人的,分包工程中所用工人視為總承包建筑業企業用工。發生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由總承包建筑業企業負責償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根據《深圳市制止建設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規定》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
對引起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建設行政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采取暫停該企業招標投標活動、行政處罰、建議上級建設行政部門降低其資質等級、外市企業清出本市建筑市場、停止該項目經理在本市工程中擔任項目經理的資格、公開曝光等措施處理。對拖欠及克扣農民工工資的建筑業企業,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上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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