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預計年底頒布實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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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22:46 新華網 | |||||||||
新華網香港11月24日電 (記者 蘇曉) 為加強展會期間知識產權保護,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等4個部委聯合起草的《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在網上進行了兩個多月公開征詢意見,預計可于年底頒布實施。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助理巡視員吳寧燕24日在此間舉行的內地與港、澳特區知識產權研討會上,向與會者介紹了該部即將頒布的《辦法》。
吳寧燕表示,在展會上展出、銷售專利侵權產品,將構成專利法所禁止的許諾銷售和銷售行為。在各種展會期間的上述侵權行為對專利權人合法權益造成的損害較其他場合的許諾銷售、銷售行為更為嚴重。 吳寧燕表示,隨著近年來各地展會數量和規模的擴大,專利權人要求在展覽會期間保護專利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的呼聲也越來越強烈。國家知識產權局于今年會同商務部、商標局、國家版權局起草了《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征求意見稿),對在國內舉辦的展覽會、交易會和博覽會等展會期間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做出了規定。 吳寧燕表示,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展會管理部門、展會主辦方、參展者保護知識產權的責任和義務,規定了展會期間對侵權投訴的處理機構和程序。根據征求意見稿,展會期間尚未處理完畢的案件可以將證據固化,待展會結束后由侵權地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繼續處理。目前該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已經上網公布,近期還會通過實地調研、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預計將于年內頒布并實施。(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