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采取措施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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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24日 16:14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11月24日電 (記者 杜宇) 建設部有關負責人24日說,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嚴格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市場準入的基礎上,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承接業務后的行為管理,重點是代理合同的簽訂、代理項目專職人員的落實、在代理過程中簽字、蓋章手續的履行等。這位負責人說,應當盡快建立和實施對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專職人員的清出制度,嚴厲打擊掛靠,出讓代理資格,通過采用虛假招標、串通投標等違法方式操縱招標結果,違反規定將代理服務費轉嫁給投標人或者中標人,以及以贏利為目的高價出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地工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機構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行業社團組織應當建立對招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的繼續教育制度,通過不斷的培訓教育,提高其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和工程招標代理的服務質量。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工程招標投標行業社團組織的建設,充分發揮行業社團組織的特點和優勢,建立和完善工程招標投標行業自律機制,包括行業技術規范、行業行為準則以及行業創建活動等,規范和約束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維護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秩序。(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