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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礦采礦權一律招標出讓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6日 02:21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11月15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在2005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發言時表示,隨著中國對石油、煤炭、鐵、銅、鋁等礦產資源的需求增大,在2006年中國將進一步嚴格探礦、采礦權管理。

  汪民說,國土資源部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對各地探礦權、采礦權審批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剎住一些地方非法干預設置探礦權、采礦權行為;嚴格按照調整后的
管理權限依法頒發勘查、開采許可證;與之有沖突的文件、規定一律廢止。

  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探礦權、采礦權登記審批管理,嚴格按照規劃和法定權限出讓探礦權、采礦權,

國土資源部已于2005年9月發布了《關于規范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國土資源部和授權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登記頒發34種重要礦產的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權限依法進行了調整。

  而調整的重點主要是強化

能源礦產、大宗支柱性礦產和保護性特定礦種的管理,提高中央政府對礦產資源開發的
宏觀調控
能力,同時,將外商和內資申請勘查、開采許可證的區別對待,調整為外商與內資同等對待。

  汪民表示,對無風險和低風險的礦產勘查,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對高風險的礦產勘查,按照申請在先的原則,采用登記審批的方式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嚴格審批礦業權轉讓,防止礦業權炒作。

  作者:本報記者 賈南 發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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