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郭晉暉 發自北京
在退休人員逐年遞增的情況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賬以每年1000億元的規模增加。《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下稱《草案》)透露,到“十五”末期,這一數字將達到8000多億元。
已于近日下發到各省征求意見的《草案》還提出,到2010年,中國將初步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8000億元的空賬規模、2.5萬億元的養老金缺口,使這一目標顯得任重而道遠。
第三個《決定》
勞動保障部新聞發言人胡曉義透露,已于10月19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討論通過《國務院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下稱《決定》)將于近日公布,該決定主要吸取了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這幾年來社保改革試點的經驗。
勞動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副研究員華迎放介紹,這是國務院20年來對中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所發出的第三個《決定》。“這可以算作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上的一個里程碑式的文件。”
1991年的“決定”改變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實行國家、企業、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確立了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為三大支柱。
1995年,國務院下發《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正式確立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框架,1997年又進一步統一了具體的實施方案。
現在除東北三省之外的全國省市執行的是1997年的《決定》,由于制度設計的欠缺,各地在財務上實行混賬管理的辦法,允許統籌基金、個人賬戶基金相互調劑使用,個人賬戶從此成為“空賬”,以每年1000多億元的規模增加,到2005年末將達到8000多億元。
“政府發現這些問題之后,于2000年開始在東北進行社保改革的試點,2005年《決定》的主要內容就是把東三省試點經驗向全國推開。”華迎放說。
這一《決定》將從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主要內容有三方面:一是逐步做實個人賬戶,二是統一對城鎮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政策,三是改革計發辦法。
勞動保障部部長田成平表示,根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不穩定的特點,將他們的繳費比例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低于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體現了國家對他們的關懷。
他還表示,為與做實個人賬戶相銜接,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
華迎放認為,這么做至少有兩方面的考慮。“這3個百分點劃入社會統籌,有利于減少養老金收支缺口,同時,個人賬戶完全由個人繳費形成,也可以強化個人責任,通過對計發辦法的調整,調動個人繳費的積極性。”華迎放說,“改革之后,財政不需要對個人賬戶進行兜底,這也可以減輕財政壓力。”
未來五年
《草案》全面規劃了“十一五”期間中國社會保障的藍圖:未來五年內,政府將對城鎮個體勞動者和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被征地農民、農村務農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作出制度性安排;到2010年城鎮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2.2億人,中國將初步形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田成平表示,下一步加強省級基金預算管理,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這也是《草案》的重要內容――在“十一五”期間基本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個別有困難的地區,應建立健全省級調劑金制度。
一位勞動保障部官員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現在建立省級統籌比較大的困難是省級地方政府的阻力。因為在哪一級統籌就要哪一級財政負責,在中央還沒有下定決心的時候,省級財政不愿意主動擔此責任。
《草案》最后提出,要在“十一五”期間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重點落實各級財政對養老金收支缺口以及做實個人賬戶的補助資金,探索建立參保農民直接補貼制度和退休人員醫療保障資金的財政支持機制。
“到‘十一五’期末,使財政支出用于社會保障的比重達到20%左右。”《草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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