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太原11月14日電 今年9月16日山西省中陽縣一家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煤礦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新華社“新華視點”播發了《兩道國字號“安全令”為何管不住一家非法煤礦》的新聞報道。
此稿播發以后,山西省和呂梁市煤礦安監部門和政府相關負責人針對報道中披露的“一證多井”、“以采代整”、“逃避監管”、“門外漢式監管”等問題部署了緊急整改。
山西省省政府發出緊急通報,對落實國務院兩道“安全令”提出九條意見,并以“9·16”中陽礦難為契機,嚴厲打擊“官煤勾結”,要求各市2005年礦井總數比2004年壓減30%:同時清理糾正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國有企業負責人投資入股煤礦問題。
省政府還要求,凡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礦井進行關閉;對非法違法煤礦發生死亡事故的,除按規定對死亡職工給予每人不低于20萬元的賠償外,每死亡一個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為鼓勵群眾舉報,山西省政府專門出臺了舉報非法違法煤礦的規定,對舉報屬實的酌情給予1000元至1萬元獎勵,對重大舉報有功的給予1萬元至5萬元獎勵。省紀委、監委、國資委、安監局、煤監局都設立了舉報電話,開通了電子郵箱,設立了舉報接待處。
這些制度和措施,體現了“抓住根本,綜合治理”的思路。近日國務院專項督查組赴晉考察后,對山西省的工作給予較高評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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