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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電聯產遭遇中國式冬天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10日 13:39 《商務周刊》雜志

  一個在國際上被普遍重視的節能環保行業,在中國卻遇到了諸多的阻力和難題,這在中國能源緊張和大力提倡節能的形勢下,確實有些尷尬

  □記者 王強

  這是一則令熱電企業心寒的消息。

  今年以來,在浙江省的中國工商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兩家國有商業銀行,以總行發文為由,明文規定要從單機13.5萬千瓦以下的熱電聯產行業中退出。其中,工商銀行已經收回了在浙江省所有單機13.5萬千瓦以下熱電企業的貸款,甚至對打報告要求保留的優質熱電企業也明令收貸。類似的情況也在江蘇省發生。

  壞消息遠不止這些。今年9月29日,來自全國各地的熱電聯產企業聚集北京,向媒體通報行業生存困境。“雖然具體的統計數字還沒有,但今年熱電企業的經營狀況肯定比去年更糟糕。”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熱電專業委員會高級工程師王振銘說,“這個既承擔著半公益性質而且國家明確重點支持的行業已經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

  作為國內熱電行業的唯一組織,熱電專業委員會曾廣泛收集熱電聯產企業的運行基本情況。該委員會指出,2004年,中國80%的熱電企業處于虧損狀態。

  “熱電聯產企業可能有很多委屈,但從目前它們的經營狀況看,我們銀行收貸以規避風險有很明顯的道理。”一位拒絕透露身份的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的經理對《商務周刊》說。

  熱電企業的冬天

  10月深秋,山東的天氣已略感寒意。按照慣例,再過一個月,就進入了城市供暖的季節。

  但位于濟南市長清區的銀座奧森熱電有限公司廠區里卻一片寧靜。往年這個時候早已是一片忙碌的景象:管網檢修,檢試氣壓,煙囪冒煙, 汽輪機轟鳴。但今年,整個廠區見不到幾個人,儲煤場里沒有一點存煤,發電機組和鍋爐靜靜地躺在廠房里似乎有些時日了。

  銀座奧森熱電公司承擔著長清區幾十萬平方米的居民樓冬季供暖,長清區的居民們擔心,這個即將到來的冬天是否會在瑟瑟寒風中度日了。

  “公司從今年3月15日供暖一結束就停產了,到現在半年多了。”在由廠房改成的辦公室里,銀座奧森熱電公司的總經理王龍攤開手,對《商務周刊》記者說,“公司停產后,230多個員工就放假回家了,每個月只領取250元的生活保障金。”

  從2003年開始,由于煤炭價格持續上漲,加上受到政策環境的影響,銀座奧森開始了連續的虧損。王龍給記者提供的數據是,2003年公司虧損800多萬元,2004年虧損600多萬元。

  “對于我們這樣一個只有一臺6MW機組的小熱電企業,哪里承受得了連年虧損。”王龍說,在2004-2005年供暖季結束后,他們不得不停產,“我們是發一度電虧損一度,我們自己也算了筆賬,在夏季供暖淡季發電的情況下,還不如給職工放假發生活費養著他們,這樣公司賠的錢還會少一些”。

  緊鄰長清區的濟南市平陰縣,琦泉熱電有限公司的日子雖沒有銀座奧森那么凄慘,但也正在苦苦掙扎中。

  濟南琦泉熱電有限公司原是平陰縣熱電廠,2001年改制為現在的民營企業。公司擁有3臺6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和一臺剛投入生產的15MW抽凝式汽輪發電機組。

  對琦泉公司來說,2004年是災難性的一年,在今年1月22日召開的2004年度總結大會上,琦泉公司董事長董靜波告訴員工們一個不好的消息,2004年琦泉虧損486萬元。

  “到目前為止,應當說公司仍處于最困難的時候,還是在低谷前行,沒有擺脫困境。”記者采訪董靜波的時候,他剛剛從江蘇考察用秸稈發電的技術回來。

  記者在山東采訪期間了解到,像琦泉公司這樣維持下來的企業已屬不錯了,更多的熱電企業不是被賣掉,就是像銀座奧森公司那樣停產。濟南市里的幾個熱電廠雖屬于國有企業,但也都處于虧損狀態,據說一家熱電廠已經連續4個月發不出工資了。

  對于如何解決即將到來的冬季居民供暖,王龍也很痛苦。“企業真的是苦不堪言,我們已經連續為居民供暖投入了大量資金,但今年到現在煤炭也還沒有落實。”他估計,最快也要到10月底以后燃煤才有可能到位。目前,公司的大股東雖然正在籌措資金;為了保證居民供暖,長清區政府也答應從財政上給以支持,但王龍認為這并不是長久之計。

  “或許今年長清區居民又可以安心度過一個溫暖的冬天了。”王龍說,“但這對于企業來說只是暫時的辦法,我們地方熱電企業還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過上溫暖的日子呢。”

  雙軌煤的困境

  近年來,煤炭價格的一路飛漲,和熱電企業本身的尷尬市場地位,是造成該行業各企業日陷困境的一大原因。

  在琦泉公司的煤場,堆積如山的并不是原煤,而是煤泥和煤矸石。

  “現在原煤的存量只有2000來噸。”琦泉公司企管部主任張召慶曾經負責過煤炭采購工作,他告訴記者,這點原煤存量還不夠一周用。

  為了節約成本,琦泉公司不得不采取了原煤摻燒煤泥和煤矸石的辦法。“這樣成本會大大降低,現在煤泥價格是每噸280元,矸石更便宜,每噸只有50元左右。”琦泉公司總經理王文華告訴《商務周刊》,如此一年下來就能節約成本1000多萬元。

  琦泉公司董事長董靜波回憶,2003年,琦泉公司全年原煤采購平均價格是每噸220元。煤炭價格是從2003年9月開始上漲的,2004年1—4月份每噸煤價格達到340元左右,5月份漲到410元,7月份煤炭價格升到每噸430元,8月份再次上漲到445元。到10月15日,山西、河北煤的到廠價每噸已達到470元,是兩年前的兩倍多。

  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熱電專業委員會高級工程師王振銘也注意到,近兩年,全國的熱電企業都在遭受了煤炭價格暴漲的壓力。他告訴記者,浙江熱電企業的到廠煤價平均從2003年12月的每噸380元升到了2004年12月的每噸550元,上漲幅度達到44%,有些地方上漲幅度竟超過了100%。

  “公司每年耗煤13萬噸左右,僅此一項,就增加了成本2600萬元。”董靜波說,“煤炭占到公司生產成本的60%以上,煤炭價格的上漲給公司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了很大沖擊。”

  王文華回憶,去年最艱難的時候,公司存煤也就只有一兩天的用量。

  銀座奧森的情況更糟糕。王龍告訴《商務周刊》,去年讓他最痛苦的,就是第二天要燒的煤頭一天還沒有著落,煤場的工人往往在深夜12點,還在翹首盼望運煤車到來。

  “最后逼得我們沒辦法,開始試驗利用秸稈,但沒有成功,今年我們只能燒煤泥和煤矸石了。”王文華說。

  其實,5年前琦泉公司就開始試驗摻燒秸稈了。董靜波回憶,最初在研究秸稈發電的時候,煤炭價格才140多元,當時燒秸稈的成本與燒煤的成本差不多,所以就沒有試驗的動力,而且當時國家政策也不到位。

  “現在煤炭價格這么高,應用秸稈作為燃料就有了現實的動力和成本空間。”董靜波這次去江蘇的目的,就是與清華紫光和一家叫日新垃圾環保設備廠的日本企業合作試驗秸稈發電。

  “我們進行秸稈發電試驗也是出于無奈。”董靜波說,國家雖然實行了“煤電聯動”,但享受到優惠政策的也只有省級電網以上的大電廠,而地方中小型熱電企業根本不可能得到任何政策庇護。

  王龍也認為,作為具有半公益性質的熱電企業,政府在煤炭價格上應該給于考慮。但現在的問題是,熱電企業出現了“一邊是市場,一邊是計劃”的倒掛難題。

  “這一邊,熱電企業用煤是完全市場化的;而另一邊,熱電企業生產的電和熱的價格卻受政府嚴格控制。”王龍反問到,“在經濟轉軌中出現的難題,卻都要熱電企業來承擔,導致企業大面積虧損,現在銀行又以防范風險為由不愿意給我們貸款,這怎么合理?”

  “直供”風波的背后

  縣城里的琦泉公司之所以日子比省會城市里的銀座奧森稍微好過一點,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該公司2004年的一次“電力直供”。

  按照《電力法》,熱電聯產企業發的電必須上網銷售,而在此過程中,熱電企業總是要面對電網公司的壟斷壓制。琦泉公司的電力直供正是打破了這個多年的規則。

  與琦泉公司只有一墻之隔的是齊魯制藥廠的平陰分廠。這家制藥廠的年用電量在7000萬千瓦左右,以前一直從平陰縣供電局買電,電價是0.60元/千瓦時。

  2004年初,齊魯制藥廠平陰分廠找到老鄰居琦泉公司,與他們商量是否可以實現直接供電,不再通過供電局買電。雙方都算了一筆賬,如果制藥廠從琦泉公司拿到的直供電價是0.50元/千瓦時,制藥廠一年節省的電費就達到700多萬元;而對于琦泉公司來說,0.50元的電價比賣給供電局的最高電價一度0.43元也要高出7分錢,這樣算下來,琦泉公司一年增加的收入也會有400多萬元。

  雙方一拍即合,為了防范政策風險,兩家很快簽訂了一份《聯營協議書》,制藥廠以現金形式出資307.3萬元,占有琦泉公司46%的股份。

  2004年5月13日,一場悄悄進行的電力直供行動開始了。董靜波帶領公司運行檢修、行政后勤的30余名員工,與隔壁的制藥廠一起,從下午2點至次日凌晨3點,將總長900米,重達10余噸的電纜敷設到位。

  隨后,琦泉公司向縣供電局發了個通告函,告知供電局今后琦泉公司發的電不再上網銷售。據說當時供電局大為惱火,立刻對琦泉公司采取了“解網”的懲罰性措施,并到縣政府告了琦泉公司的狀,指責琦泉公司違反《電力法》。因為《電力法》第25條明確規定:“一個供電營業區內只設一個供電營業機構,供電營業機構持《供電營業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營業執照后,方可在批準的供電營業區內向用戶供電。”

  顯然,琦泉公司的行為違反了《電力法》,直到現在董靜波對此也沒有異議。但他認為,從電是商品的角度看,直接供電是合法的。

  他說:“我國現行的《電力法》是計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其上述規定純粹帶有壟斷性質,明顯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國家應盡快對以上政策做出修改。”

  琦泉公司提出了針鋒相對的意見,最終在地方政府的協調下,供電局做出了讓步,承認琦泉熱電公司與齊魯制藥廠平陰分廠“由于是聯營性質”,所以今后不再追究干涉琦泉公司與制藥廠之間的電力直供,但是不允許琦泉公司今后再與其他企業或者終端客戶進行“直供”。

  “當時把我們逼到絕路了,我們走這一步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當然,問題的根本不在地方電力部門身上,而在電力體制上。”董靜波說。

  王文華告訴本刊,1990年代初,國家為了支持熱電行業,規定的熱電上網電價比較高,但電力行業對熱電企業并不待見,因為熱電的電不如大電廠便宜,所以行業政策總是限制熱電的發展,兩個行業出現了很多矛盾。

  最嚴重的時候,琦泉公司的上網電費長時間得不到結算,一拖好幾個月,最高時拖欠到850萬元。這對于當時年銷售收入只有2000萬元的熱電廠來說簡直無法忍受。

  2001年,平陰熱電廠正式改制,更名為濟南琦泉熱電有限公司,改制當年,公司希望平陰縣供電局參股,但供電局拒絕了。

  琦泉公司總經理王文華介紹說,2003年,“本著合作的精神”,琦泉再次吸收平陰縣供電局摻資入股,這次供電局答應了,正式以46%的股份進入。

  但是在將近一年的合作期間,雙方在企業共同發展上很難達成一致意見。“董事會開不成,在一些項目上通不過,一開會就爭吵。”王文華說。

  2004年3月,煤炭價格開始上漲,琦泉公司經營面臨嚴峻的形勢。就在公司處于生死邊緣的時候,縣供電局宣布撤資,這對琦泉來說無疑打擊沉重。

  更令琦泉公司憤懣的是,按照規定,供電局針對熱電有一個計劃發電指標。一直以來,琦泉公司賣到供電局電網上的電價,計劃發電指標內的電價是0.43元/千瓦時,而指標外的電價只有0.28元/千瓦時。

  “0.28元的電價連煤錢都不夠,而且計劃發電指標還占不到公司總發電量的一半。”王文華說。

  “給熱電企業規定一個計劃發電指標顯然是不合理的。”王振銘認為,規定計劃發電指標的結果只能是熱電企業發電越多,賠錢越多。尤其是到冬季熱電廠必須要保證供熱,超發電量肯定大增,而計劃發電指標卻并不增加。

  其實早在2000年,原國家計委等4部委就聯合發布過一個1268號文件,在這份《關于發展熱電聯產的規定》中就有明確規定:熱電聯產可以有效節約能源,改善環境質量,各地區、各部門應給予大力支持。熱電廠應根據熱負荷的需要,確定最佳運行方案,并以滿足熱負荷的需要為主要目標。地區電力管理部門在制定熱電廠電力調度曲線時,必須充分考慮供熱負荷曲線變化和節能因素。

  但在強大的部門利益面前,再好的政策和規定都被無形消解了。

  一部好“經” 如何念?

  與單純的熱電分產相比,熱電聯產的綜合能源利用率很高。中國能源網CIO韓曉平長期關注熱電聯產行業,他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火電廠的能源利用率僅在35%左右,而熱電聯產的能源利用率都在45%以上。鑒于此,熱電聯產在國際上受到普遍重視,被認為是為數不多的能在短期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技術。目前,許多歐洲國家已經完全放棄了建設大型火力發電廠,轉而重點發展小型熱電項目。

  在中國,其實國家宏觀政策對熱電聯產的態度也是明確支持的。

  據王振銘介紹,國家在1997年11月制定的《節約能源法》第39條就明確“推廣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提高熱電機組的利用效率”。2000年,為落實《節能法》,原國家計委等四部委聯合印發了《關于發展熱電聯產的規定》(1268號文),給出了國家鼓勵發展熱電聯產的具體辦法。而在2004年國務院轉發國家發改委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中,已經將熱電聯產作為重點領域和重點工程。

  雖然從大方向上國家倡導熱電聯產,但是在具體的財稅、金融等政策上針對熱電聯產企業的扶持卻遠沒有到位。而在美國和歐洲,都明確對熱電企業進行補貼或是貸款上優惠,甚至免稅。

  “與其他行業相比,熱電企業所承受的稅負很重,極其不合理。”琦泉公司副總經理郭瑞忠多年跟蹤和研究熱電行業的政策和稅收,他發現,熱電行業的稅負高于其他行業的稅負,平均稅負率在9.5%左右,而一般其他行業的稅負在5%-6%之間。

  自2003年下半年以來,煤炭價格的持續飛漲,讓琦泉熱電公司每月虧損120多萬元,扣除企業折舊和工資后,每月仍虧損30萬元。但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仍每月繳納30多萬元的增值稅——這是郭瑞忠從琦泉公司近6個月來的財務報表上看到的。

  這引起了他的興趣,他感到對熱電企業的增值稅計稅方式肯定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在查閱了大量的有關增值稅法規和公司財務數據后,郭瑞忠發現,國家設置增值稅的初衷是對增值部分進行征稅,增值稅只對商品流轉額中的法定增值部分征稅,其基本特征是本環節生產、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新增值部分征稅,稅負不受環節多少的影響。而在琦泉公司所繳的增值稅中,銷項和進項的稅率不匹配相差達到3%。他進一步按照目前在煤炭購進價格450元/噸計算,更發現熱電公司即使在電力產品沒有增值的情況下,也要繳納增值稅,而且稅負很高。

  “這顯然與增值稅設置的初衷是相悖的。”郭瑞忠說。

  記者在采訪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熱電專業委員會高級工程師王振銘時,他也認為目前熱電聯產企業的稅收負擔確實過重。

  王振銘告訴記者,1994年前,國家為扶持熱電行業,對供熱實行零稅率,熱電企業按5%繳納營業稅,且實行先征后返還政策,以補貼供熱虧損。但1994年稅制改革后,熱電行業被列為一般納稅人,而且在原來不含稅價格上,上網電價按17%扣除銷項稅,供熱按13%扣除銷項稅作為銷售價格進行核算,這其實無形中使熱電行業價格下調了17%和13%,使熱電行業的效益下降,經營困難。

  在進項稅方面,主要原材料的煤炭中,按煤價的13%、運費的7%抵扣進項稅,平均后進項稅不足10%,水費按6%抵扣進項稅。“這樣全行業稅負高達9%-11%,遠高于其他行業水平。”王振銘說。

  郭瑞忠告訴《商務周刊》,國務院1993年12月13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1994年1月1日起在整個生產和流通環節全面推行。1994-2003年10年間,濟南市琦泉熱電公司供電環節增值稅率為17%,供熱環節為13%,平均稅負為10.5%,因增值稅取代產品稅,10年間平均稅負上升6.9%,琦泉公司為此多支出稅金2088萬元。

  韓曉平極其推崇丹麥在發展熱電聯產方面的經驗。他注意到,丹麥人均GDP已經達到了3萬美元,但人均年能耗卻只有3.4噸標準油,遠遠低于其他發達國家的耗能水平,而且全國的能源利用率超過了60%。其關鍵正在于丹麥大力推廣熱電聯產技術。他告訴記者,在丹麥,實現了嚴格的能源環境稅收機制,對于能效不達標的發電系統征收0.1丹麥克朗/千瓦時的稅款,對于達標的發電企業免稅,對于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超低排放的發電企業,則從該項稅收直接進行補貼。1998年,丹麥還修改了《電力法》,規定電力調度時對小型熱電聯產和再生物質產生的電力要優先購買。

  2004年7月,王文華也曾專門就生物質發電到西歐考察過。他發現,歐洲國家大部分都有明確的財政稅收政策支持熱電聯產行業。在丹麥對熱電并網有嚴格規定,電力公司一年必須銷售熱電廠發出的電達到一定比例,如果不能達標,就必須接受相應的懲罰,用這部分錢補貼熱電廠。

  王振銘告訴本刊,熱電委員會在2003年4月份公布的《關于促進熱電聯產企業進一步發展有關政策的建議》(征求意見稿)里,就已經提出要適當減輕熱電企業的稅收負擔。并消除熱電聯產進入電力市場的障礙,但至今仍沒有結果。

  而針對超高的煤炭價格,專家們和企業管理者們都認為,應當實施“煤熱聯動”。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從今年8月開始醞釀實施一項旨在解決熱電企業生存難題的政策,該政策將建立煤炭價格和熱力價格之間的聯動機制。但王振銘告訴本刊,這個方案針對的只是單純的居民供熱企業,范圍還是過小,應當最終包括所有熱電企業。

  韓曉平認為,更關鍵的是,在推動“煤熱聯動”的同時,更應該爭取放開熱價,讓供需雙方根據需求自主商定供熱價格,政府應逐步退出,只監管有關法律的執行情況,真正實現熱電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

  讓發改委都頭疼的高昂的煤價,發電成本與上網電價的巨大倒掛,讓背負節能美名的熱電聯產企業舉步維艱,直至造成多數熱電企業虧損、破產、倒閉。再加上高額的增值稅稅負,銀行出于自身利益考慮的拒絕貸款和收貸,現實中的一切,與國家鼓勵熱電聯產的口頭宣示都是如此的格格不入。沒有什么是容易的,環保和節能尤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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