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國推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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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9日 15:56 21世紀經濟報道 | |||||||||
本報記者 孫雷 北京報道 11月1日上午11點,青島市財政局國庫集中支付中心,該市國庫集中支付系統正式啟動。輕輕點擊之后,青島市財政局的第一筆政府采購資金——3.55萬元計算機購貨款——便被
青島市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然而,意義顯然不止于此。 11月7日,財政部新聞辦公室發布消息,全國3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全部啟動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不經意間,中國的公共財政體制建設在悄然提速。專家指出,這項改革,為政府的財政支出提供了一個堅實的監督平臺,為進一步提高財政透明度打下基礎,提供了條件。隨著各方面條件的不斷成熟,這項改革的推進速度將會“越來越快”。 從分配環節監督到使用環節 “最大的變化是,政府部門的操作更透明了,政府的資金使用效益也提高了。”青島市財政局國庫處處長陳明東向記者介紹了改革前后的轉變。 這恐怕是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進過程中,財政執行部門最普遍的感受。 一個真實的例子是,曾經有一個中央級科研院所,打算在地方上開一次學術會議,撥了二十幾萬元到地方上的賬戶。當天,財政部國庫司便致電這個研究所,詢問這筆錢的下落。 事實上,通過與銀行、預算單位等相關部門的聯網,新的系統讓財政部門能夠對每一筆資金的支付情況了如指掌。而在財政部統一開發的地方版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的支持下,任何一個端口發出的支付指令,網上都能夠隨時看到,隨時監控到。 同時,通過直接支付或者授權支付的方式,財政資金可以直接打到收款單位,資金的使用者將只能“見物不見錢”。 這在從前是無法想象的。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前,財政資金的撥款方式一般是,財政部門把錢撥給主管部門,各個主管部門再轉撥給下屬單位。錢一旦撥出,財政部門便失去了對資金的監督和控制。 “分配過程的結束,往往也就意味著管理過程的終結。”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教授分析說。 那個時候,財政收支活動透明度很低,大量預算外資金游離于預算管理之外,財政收支信息反饋遲緩;而支出執行中,又由于資金分散撥付,相當規模的財政資金滯留在預算單位,出現很多截留、擠占、挪用問題,既降低了資金使用效率,又容易誘發腐敗現象。 制度上的缺陷使得政府部門更多靠審計來事后監督。但事實上,抽查式的審計是很容易掛一漏萬的。 劉尚希教授認為,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以后,實際上是把對財政資金的管理過程“從分配環節延伸到了使用環節”,新的制度安排縮短了資金經過的環節,提高了資金的撥付效率,減少了資金在各個部門占壓浪費的情況,同時,也大大增加了財政資金的透明度。 而陳明東處長也指出,大家現在都在強調部門預算要細化、公開、透明,但實際上,部門預算執行環節上也要透明,也要有機制、手段來保證完全按照預算來執行,而執行預算的一個重要保證就是國庫集中支付改革。 “執行是個關鍵環節。政策規劃制定得再好,沒有執行作保證,沒有最后執行到底,也是‘空中樓閣’。”陳明東說。 改革尚未完全到位 事實上,全國各地,從中央到地方,這項改革都在漸次展開。按照財政部的說法,2005年既是“十五”計劃的最后一年,也是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關鍵一年”。而同時,它又是一個承前啟后的年份。 這是一個既定的規劃。2001年,國務院在批準《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時便要求,“十五”期間全面推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 按照這一要求,中央部門于2001年8月開始實施改革,至2004年底,140個中央部門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改革,47個中央部門納入了非稅收入收繳改革實施范圍。 而地方上,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力度也在不斷加大,推進速度明顯加快,絕大多數省本級迅速實施了改革,并將改革向地市縣推進。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有30個省區市、150個地市、200多個縣實施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2005年,財政部將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作為2005年重點工作之一,尚未改革的西藏、大連、天津、上海、浙江、青島等6個省區市先后實施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然而,終點也是起點。改革并沒有完全到位。 “必須看到,目前改革進展仍不平衡,有的省本級尚未在所有預算部門實施改革,有的尚未推進到全部基層預算單位, 還有一部分地市和大部分縣沒有實施改革。”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 推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意義本身就決定了,它將使得有關的預算單位從此失去財政資金的自由裁量權,財政資金的使用上將越來越缺乏回旋余地,而這,將很難避免一些地方部門利益群體或明或暗的抵制。 另外,從技術層面來看,無論是網絡建設,還是軟件開發,系統維護,技術人員培訓……越向基層,就將面臨越大的困難和挑戰。 “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這被稱為是中國政府預算改革的“三駕馬車”。沒有部門預算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將缺乏依據;沒有政府采購,將無法確定供應商以及收款單位的額度;而沒有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也將無法讓資金直接到達終端供應商手中。“這三者互為條件,是誰也離不開誰的。”劉尚希教授說。 這也就決定了,國庫集中支付的推進,將只能與其他兩項改革呼應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