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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融稱央企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將出臺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7:38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劉麗靚

  昨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中央企業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表示,近年來,有的企業盲目從事股票、外匯、期貨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風險業務,又缺乏有效監控機制,造成巨額損失。要對從事高風險投資業務進行嚴格的控制和規范管理,中央企業一律不得違反國家禁令開展高風險業務或超范圍經營。涉足高風險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
應建立專門機構,專職負責各項高風險業務的監管工作,并對各級子企業從事的高風險業務實施直接監管和實時監控,通過內部審計等方式對各級子企業開展的高風險投資業務建立定期核查和報告制度。他指出,國資委正在組織力量研究制定《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目前正抓緊修改完善,力爭盡早出臺實施。

  李榮融指出,中央企業要深刻吸取造成資產損失的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范和減少

不良資產產生。要加強財務資金管理,提高集團公司的控制力;要加快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要加強風險防范,提高監控能力;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減少決策失誤;要進一步加快中央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健全董事會的試點,同時規范董事會運作,完善決策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資產損失,為加強不良資產管理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李榮融強調,中央企業要切實做好不良資產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減少國有資產損失。要加大不良資產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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