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榮融稱央企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制度將出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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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8日 07:38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劉麗靚 昨日國資委主任李榮融在“中央企業不良資產責任認定和處理工作經驗交流會”上表示,近年來,有的企業盲目從事股票、外匯、期貨等金融及衍生品高風險業務,又缺乏有效監控機制,造成巨額損失。要對從事高風險投資業務進行嚴格的控制和規范管理,中央企業一律不得違反國家禁令開展高風險業務或超范圍經營。涉足高風險業務的企業、集團公司
李榮融指出,中央企業要深刻吸取造成資產損失的教訓,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防范和減少不良資產產生。要加強財務資金管理,提高集團公司的控制力;要加快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要加強風險防范,提高監控能力;要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減少決策失誤;要進一步加快中央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推進國有獨資公司建立健全董事會的試點,同時規范董事會運作,完善決策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決策失誤造成的資產損失,為加強不良資產管理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李榮融強調,中央企業要切實做好不良資產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減少國有資產損失。要加大不良資產清欠、清理和追索工作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