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在經濟責任審計中加大對領導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審計力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7日 16:38 審計署網站 | |||||||||
來源: 近年來,湖北省襄樊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在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把領導干部本人遵守廉政規定情況作為必審內容之一,不斷拓寬審計領域,加大審計力度,取得了顯著成效,推動了經責審計工作深入開展。2003年該市經濟責任審計局組建以來,已對52名領導干部進行了任期或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共查出違規資金88658萬元,其中領導干部本人違反
他們在審計方法上,主要采取了審前公示,召開座談會,走訪調查,核實群眾舉報線索,查閱單位的有關原始憑證和領導干部個人財產申報表,分析疑點發票等方法。 在審計內容上,他們側重六個方面:一是領導干部個人收入的合規合法性。既審查領導干部個人在本單位領取的財政統發工資,又審查財政統發工資以外的其他個人收入。財政統發工資以外的其他個人收入包括:應由部門承擔的政策性補貼;單位自立項目或超標準發放的各項補貼、獎金和實物;在下屬單位或外單位兼職收入等;二是領導干部相對固定乘坐的小車標準及資金來源的合規性。有無超標準購置小轎車;有無向下屬及有關單位無償調用、攤派小車費用。三是領導干部個人住房合規性,有無超標準建住房或公款裝修私房。四是領導干部用錢權制度。重點審查貫徹執行重大經濟事項集體決策制、領導干部分工責任制、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公示制、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報銷手續四個方面的問題。領導干部職務消費報銷手續包括領導干部經手的招待費、差旅費、交通費報銷手續制度。檢查有無個人獨斷決策;有無責任分工不明;有無利用職權為親朋好友經商提供資金從中漁利;有無在下屬單位報銷領導干部個人有關費用;有無領導干部經手費用自簽自報;有無領導職務消費報銷手續不全。五是組織、紀檢監察部門移交及群眾舉報的違法違紀線索。六是其他違反個人廉潔自律規定的事項。有無公款出國(境)旅游和高消費;有無購買應由個人負擔的商業保險和各種有價證券;有無公款報銷學歷學位費用和超標準報銷其他各類學習培訓費用;有無截留專項資金私設“小金庫”供個人享用;有無個人借支長期不還;有無貪污受賄。(田家改鄧坤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