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7月27日訊走在夏日港城大街小巷上,到處都可以看到不少愛美女士穿著一些顏色鮮亮的服裝。但這些靚麗的服飾有的可能對身體有害,卻鮮有人知。
記者昨日自質監部門了解到,最近,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調查指出,鮮艷的靚衫中可能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致癌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昨日記者采訪發現,港城部分服裝店,幾乎所有服裝的標牌上均未標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而大部分市民對
此也是一無所知。
昨日上午,在南大街附近一家服裝專賣店,一位年輕女士正在試穿粉紅色體恤上衣。記者在一邊找到了同樣款式的上衣發現,商標牌上并沒有標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也沒有標注GB18401—2003標準。當問到這件衣服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時,售貨員表示不清楚。
據介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由24種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它們的危害性比甲醛更嚴重,輕者會出現頭疼、惡心、疲倦、失眠、嘔吐、咳嗽等不良癥狀,重者則會導致膀胱癌、輸尿管癌、腎癌等惡性疾病。
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市民,但幾乎沒有一位市民知道鮮艷衣服可能致癌。在一些大型服裝專賣店,記者在部分服裝上找到了標有GB18401—2003強制標準標志牌。
(崔文昕 夏紅堯)
從今年1月1日起,我國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正式實施。該規范明確規定,“禁止生產、銷售、進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紡織產品”。根據該強制性標準,從2006年1月1日起,所有在市場上銷售的紡織品和服裝,一律要在標牌上標注是否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專家建議,在這段過渡時期內,市民買顏色鮮艷的衣服,盡量選擇標牌上標有國家紡織品強制性標準GB18401—2003的衣服,以避免買到可能致癌的染料衣服。責任編輯:邱雁(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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