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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提高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標準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6日 12:14 國家環保總局網站

  本報訊江蘇省目前已開始全面執行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新標準,即每一污染當量的征收標準,已從0.4元提高為0.6元。江蘇強化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力度,就是要確保國家有關排污收費政策在全省各地及時貫徹執行,全力加快二氧化硫治污達標步伐。

  江蘇省環保廳要求,全省各地環保部門要進一步加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污費征收力度,特別要全面征收火電廠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火電企業等燃煤大戶要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申報污染物排放情況。新建項目調試和計劃外發電的燃煤量、發電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等數據也必須如實申報。

  江蘇省環保廳強調,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對排污單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進行核定。要強化對火電企業燃煤量、燃煤硫分、發電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審核工作。要主動加強與當地電力能源行政主管部門、電網公司、發電用煤質檢中心、電力科研單位、技術監督和工商等部門的聯系與協調,對火電企業等燃煤大戶的排污申報數據逐一審核。同時,加快二氧化硫在線自動監控裝置的安裝和聯網。

  對于謊報或拒報污染物排放情況的火電企業等燃煤大戶單位,要根據不同情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或者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并將相關排污單位的違法事實在全省環保系統、全國各發電集團公司、全省電力系統內進行通報。新聞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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