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受到國內外媒體和有關方面的廣泛關注和充分理解。但也有國外的個別媒體對改革的有關內容,特別是對人民幣對美元交易價格的調整制造誤解,甚至錯誤地認為人民幣升值2%只是初始調整,“可能引發中國人民銀行在不遠的將來會進一步提高人民幣匯率的預期······”。
為準確理解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現鄭重聲明如下:一、人民幣匯率初始調整
水平升值2%,是指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初始時刻就作一調整,調整水平為2%,并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后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二、人民幣匯率水平升值2%是根據匯率合理均衡水平測算出來的。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從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的承受能力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這個幅度基本上趨近于實現商品和服務項目大體平衡。三、漸進性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一個重要原則。
漸進性是指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漸進性,而不是指人民幣匯率水平調整的漸進性。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中國人民銀行熱誠歡迎國內外各界繼續關注、支持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也希望有關媒體本著負責任的態度,準確理解改革的精神,客觀報道改革的有關內容。
2005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