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7-19本網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控IC卡灌裝的公告》要求,為確保稅控機具、稅控IC卡與稅控收款機管理系統的有效銜接,特制定稅控收款機符合性驗證及稅控IC卡小批量灌裝實施管理辦法。
一、符合性驗證的受理
(一)稅控機具和稅控IC卡的符合性驗證工作,在國家稅務總局指導下進行,由江南計算技術研究所IC卡工程部負責具體實施工作。
(二)稅控機具生產企業在取得質檢總局頒發的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符合性驗證的預約申請。預約申請材料要求如下:
1、填寫好的《稅控機具符合性驗證預約表》,具體表樣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控IC卡灌裝的公告》附件二。
2、信息產業部頒發的《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3、每一型號稅控機具樣機兩臺及與稅控機具配套使用的每一品牌稅控卡和用戶卡各兩套,應至少支持兩個品牌的稅控卡及用戶卡;
4、稅控機具產品說明書和操作手冊。
(三)預約申請的受理包括:檢查《稅控機具符合性驗證預約表》的填寫內容、驗證《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企業資質證書》和《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準備的稅控機具及稅控IC卡是否滿足測試要求。
符合性驗證的測試順序通過抽簽方式產生,通過受理審核的款機廠家各派1名代表參加,具體抽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灌裝機構將按抽簽確定的順序,通知各款機廠家攜帶稅控機具和稅控IC卡到測試現場參加測試。
受理單位:“江南計算技術研究所IC卡工程部”。聯系人羅文鋒、薛輝,聯系電話010-66328514,66762500;傳真:010-62409373。
(四)稅控機具生產企業應準備至少一名技術人員,提供機具符合性驗證現場技術配合。
二、符合性驗證
(一)每款稅控機具實際驗證時間約需兩個工作日。對沒有通過符合性驗證的稅控機具,灌裝機構將出具《稅控機具符合性驗證問題報告》,把存在問題回復給稅控機具生產企業。
(二)稅控機具生產企業根據《稅控機具符合性驗證問題報告》進行修改(修改工作可自行完成,也可在有關單位指導下完成)。完成修改后,應再次提出灌裝預約申請。
(三)對于通過符合性驗證的稅控機具,灌裝機構將向稅控機具生產企業發放《稅控卡用戶卡灌裝登記表》,以便其進行稅控IC卡小批量灌裝。表樣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稅控IC卡灌裝的公告》附件三。
(四)在符合性驗證過程中,如需稅控機具生產企業技術人員到場咨詢,生產企業技術人員應立即到場,配合稅控機具的符合性驗證工作。問題解決后生產企業技術人員應離開驗證現場。
三、小批量灌裝
(一)灌裝機構僅對通過符合性驗證的稅控機具生產企業所使用的稅控卡和用戶卡進行算法及密鑰的小批量灌裝,并按照稅控機具機器編號統一進行管理。
(二)稅控機具生產企業需提交下列基本資料:
1、《稅控卡用戶卡灌裝登記表》;
2、稅控機具機器編號序列號段證明材料復印件;
3、一定數量配套空白稅控卡和空白用戶卡。
(三)一個稅控機具機器編號只能灌裝一張稅控卡。灌裝完畢的稅控卡和用戶卡返還稅控機具生產企業。
四、其他
(一)定期公告制度。總局將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符合性驗證及稅控IC卡小批量灌裝的稅控機具生產企業及其機具型號,以便各地后續招標采購工作的進行。
(二)稅控收款機生產企業需要采用其它品牌的稅控IC卡,應在灌裝之前對新使用的卡重新進行符合性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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