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廣西壯族自治區在部署今年的環保專項行動中,明確了八大整治重點和8項具體要求。
據介紹,八大整治重點包括:群眾投訴已兩年仍未解決、群眾反映仍然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影響飲用水源水質安全的各類排污企業和建設項目;嚴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揚塵、異味、餐飲業油煙等大氣污染問題;各類生產
、建設、生活、娛樂等城市噪聲污染問題;連續兩年專項行動中未能徹底解決的非法采礦點和沿河洗礦點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問題及“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死灰復燃問題;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有關規定的新建、改擴建項目;“四江流域(即左江、右江、郁江和邕江)”、南流江、欽江的重點污染源及排污企業。
為保證重點整治工作的完成,廣西提出了凡群眾投訴已兩年仍未解決、群眾反映仍然強烈的污染問題,一律提請當地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掛牌督辦;堅決糾正各級政府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錯誤做法等8項具體要求。
北京市于日前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長牽頭,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監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今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正式啟動。
本次環保專項行動將通過區、縣和市兩級的嚴查把關,使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重點問題得到解決,環境監管力度和環境執法長效機制得到逐步加強和完善,確保重點監管企業穩定達標排放率達到90%以上,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執行率達到90%以上。
飲用水安全是這次專項檢查的重點。本次環保專項行動還將根據實際情況對北京城市大氣污染、噪聲污染進行重點檢查,對近兩年環保專項行動查處的環境違法企業整治情況進行復查,全面清理未按環保法律法規進行審批的建設項目。
為確保專項行動落到實處、收到實效,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專門制定了《北京市環保專項行動考核辦法》,共設立了組織領導、案件督辦、污染控制3方面14項指標。通過指標細化,促使各部門和區、縣政府更好地貫徹落實本次專項行動。
湖北省7部門日前在全省開展了清理整頓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
這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是:群眾反映強烈的飲用水源地污染、城市大氣污染、噪聲擾民和城市污水處理廠不正常運行等突出問題;鋼鐵、電解鋁、水泥、造紙、化工、啤酒釀造等重點行業以及“十五小”、“新五小”和列入國家淘汰產品、工藝、生產能力目錄的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三峽庫區、丹江口庫區、鄂南土煉釩集中區等重點區域的環境整治問題。
為加強對這次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湖北省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長阮成發為組長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在整頓過程中,7部門將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各地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和暗訪,公開查處、曝光一批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新聞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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