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每日電訊6版
7月7日上午,環保總局正式對外公布圓明園防滲工程最終的環評結果,要求圓明園防滲工程進行全面整改。至此,社會廣泛關注的圓明園環評事件終于塵埃落定。
回顧整個事件,有兩個“第一次”不容忽視:環保領域第一次舉辦了一場真正意義上
的聽證會,各種意見都得以表達;第一次把執法的全過程公開,從叫停到聽證、環評、評審,直至決策的全過程,環保總局都主動向社會完全公開,包括點名批評不敢承擔責任的環評機構,以及后來的環評報告和環保總局的審查結果,都對社會坦誠相告。
這種公開、透明的意義有多大?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的話可以作一個注釋,“我們實際上就是想做一個探索。政府自己來設立一個公開的平臺,讓各種意見在這里集中和交流。通過一種透明而公開的形式,把有關政府決策所有的環節都向社會公開,決定的內容及時向社會公布,使政府的執政行為能隨時接受公眾與輿論的監督。這符合民主決策、科學決策的執政方式,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
“議事公開”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一方面,作為公共服務者的政府部門,其職責是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且提供的過程應公開、透明,應充分尊重公民的意愿。另一方面,積極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參與公共事務的管理,不僅是每個公民的權利,更應視作一種責任。政府應保障公民實施這一權利。但長期以來,不少政府部門有意無意忽視了公民的這項權利。
基于此,圓明園環評事件就具有了不同于一般的標本意義。新聞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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