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要確實履行好管資產、管人和管事的職責,監督必不可少,而法律手段就是最有效的監督方式。
★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 李天鷗
目前,國家實行由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所有者
權益,權利、義務和責任相統一,管資產和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為進一步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用法律手段規范實施監管是當前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最有效的戰略。
國資委要有法治理念
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專司機構,必須自覺地接受市場經濟法則的約束,緊緊抓住人這一最基本的管理要素,不斷培育和營造國資監管機構的法治理念。由于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體制以及國內法制環境的不完備、法律體系不健全的影響,導致我國國資監管機構的法律工作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存在著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許多國資監管機構對依法治理的認識程度還不夠,缺乏依法監管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依法治理規范監管的自覺性不強;國資監管機構法律事務管理工作仍處于一種被動的、應付法律事務的狀態,而不是主動地預防、規劃、應對;不能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有的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有法不依、違法運作的狀況等。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中國加入WTO,國有企業參與國際經濟活動日益增多,國資監管機構法律工作將發揮愈來愈重要的作用。它是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是外部市場環境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要求,是國有企業內部管理的要求,是國有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理是最有效手段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的依法治理,是正確實施國資監管的最有效手段。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實施人才強企戰略。把各類優秀人才集聚到國有企業中來,為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提供堅實的人才保證和廣泛的智力支持。
建立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是構建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基礎。國有企業要深化改革,轉變機制,改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國有資產的凈值、凈資產和實際價值的監督與管理,增強國際競爭力。
加強國資監管機構重點事項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推進依法治理要根據國資監管機構的業務性質和不同階段企業工作重點的不同,加強國資監管機構重點事項的法律事務管理工作。
做好國有企業決策過程中的法律服務工作,加強國有企業決策的法律化。要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就必須實行決策的法律化,也就是說運用法律調控領導決策的過程,使決策行為在法律的范圍內進行,實現決策的制度化、規范化。
加強國資監管機構體制改革過程中的法律服務工作。在體制改革過程中涉及到許多法律問題,需要提供專門的法律服務,以保證企業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
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新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決定了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和經營的責任人對國有資產擁有各自獨立的權力。當這種權力不受任何制度制約時,它的存在就成為產生腐敗行為的重要源頭。因此,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機制,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措施。
國資監管機構的法制建設應當成國資管理的一種重要環境資源建設來做,把依法治理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國有企業競爭力和維護國有企業自身合法權益有機地結合起來,在國有資產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內外交往中,實現依法管理,并通過事前法律把關、事中法律控制、事后法律幫助等手段,把國有企業決策和經營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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