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符信) 為定期對全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的社會發展水平進行定量評估,檢查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廣東省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方案》和《廣東省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根據該《方案》,評價內容是全省和各地級以上市的社會展狀況,具體包括人口現狀,生活水平,公益服務,社會保障四個領域,共30個指標。
評價方法包括多級綜合和聚類分析兩種,通過多級綜合方法, 使反映社會發展基本特征的評價指標統一為綜合反映社會發展水平的總指數,通過聚類分析方法,將社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作為聚類變量計算出聚類解,將各地級以上市按社會發展特征進行分層歸類。
評價結果表現為基本評價形式和分析形式兩類。基本評價形式包括:全省社會發展總指數(領域指數)及其發展情況,各地級以上市社會發展總指數(領域指數),各地級以上市社會發展特征總體(領域)聚類結果。分析評價形式根據特定需要確定。
廣東省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人口現狀
人口出生率
非農業人口所占比重
第三產業從業人員的比重
初中升學率
九年義務教育完成率
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高中畢業生升學率
生活水平
居民人均居住面積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
農村改水累計受益率
人均生活用電量
每百戶城鎮居民擁有的家庭電腦數
居民恩格爾系數
公益服務
傳染病發病率
新生兒死亡率
人均教育費支出/人均文娛費支出
廣播電視混合人口覆蓋率
有線電視入戶率
每萬人擁有公共文化設施數
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
空氣污染綜合指數
社會事業支出占財政總支出比重
社會保障
享受低保人數占救濟對象人數的比例
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最低收入戶差異倍數
調查失業率
意外死亡人口比率
社會福利救濟費用占財政總支出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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