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范利祥 上海報道
浦東再次向“國際金融中心”的夢想大步前進。
7月14日,本報記者從浦東新區獲悉,根據國務院對上海浦東新區進行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要求,上海向國務院有關部委提出建議,把浦東作為國家金融改革先行先試區。
“現在,浦東正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穩步推動‘先行先試’。”浦東新區一位官員對記者表示。
該官員曾參與剛剛獲批的《上海浦東綜合改革試驗區框架方案》的制訂工作。而在該《方案》中,國務院對浦東建設國際金融中心明確提出:“加快發展各類要素市場,積極推動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從貨幣經紀公司落戶開始”
根據國務院的要求,浦東希望能在金融創新上再次獲得突破。
“希望能將具有示范效應或探索功能的新機構、新業務品種,如組建貨幣經紀公司、證券融資公司等,放到浦東試點。”在不久前上報給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一份材料中,浦東方面這樣建議。
如今,銀監會將幫助浦東首先完成組建貨幣經紀公司的夢想。6月28日,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主持銀監會第35次主席會議,原則通過了《貨幣經紀公司試點管理辦法》,首家貨幣經紀公司將在上海試點。
本報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首家獲批的貨幣經紀公司極有可能是上海外匯交易中心聯合英國毅聯匯業有限公司(ICAP)設立的合資公司,該公司將落戶浦東。
“申請馬上遞交給銀監會,獲批的把握很大。”上海外匯交易中心一位內部人士說,銀監會一直希望能“對貨幣經紀公司的設立,實行先行試點、逐步放開的市場準入政策”。
央行上海分行一位人士認為,從國際情況來看,貨幣經紀公司對于完善貨幣市場體系、提升貨幣市場功能具有重要作用,而證券融資公司能為證券公司健康、快速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而在浦東新區的一份內部刊物上,浦東新區發展計劃局綜合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李庭輝撰文稱,除了貨幣經紀公司之外,浦東還要積極引進和發展小型貸款業務機構、引進和發展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保險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形成多層次的金融機構體系,進一步完善浦東的金融機構體系。
顯然,組建貨幣經紀公司只是浦東深化金融創新的一個方面。本報記者獲得的消息還表明,目前,上海市有關部門“正在考慮把上海外匯交易中心從浦西外灘遷到浦東陸家嘴”。
而在上述浦東上報的材料中說,在金融創新上,浦東還希望能在“率先進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試點,探索資產證券化”上獲得支持。
“這一塊可操作的空間非常大,浦東正在申請試點,這項業務非常有利于提升浦東金融服務功能。”上海市房地局一位副處長表示,目前,無論是從絕對數量上,還是從貸款結構上來看,上海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余額都位于全國之首;而且上海有證券交易所,具有證券化的法律條件和環境。
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專家李巖分析,通過金融創新,來對各種金融要素進行新的組合,使金融活動的形式和過程發生與以往不同的變革,從而越過市場或制度的障礙,規避風險,獲取收益。
而中央對浦東也提出要求:進一步加快證券、期貨、產權、貨幣、技術等要素市場的發展,提高能級,創新品種,完善制度,推進金融衍生品市場和票據市場的建設,增強資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國際資源的能力。
上述浦東新區政府官員透露,在《方案》規定的范圍內,浦東已經開始向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提出完善金融市場方面的功能性政策的申請,比如在上海期貨交易市場首先引入QFII;率先成立專業票據公司,推動票據交易所的建設等。
“在金融創新上,浦東還必須發揮整合現有資源的功能。比如,進行銀行控股公司和金融控股公司的試點;探索發展中小銀行等。”浦東改革與發展研究院秘書長楊周彝表示。
“浦東需要更多的金融審批權限”
楊周彝對獲批《方案》中的一句話回味不已: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完善風險防范和處置的協調機制,進一步擴大在滬金融監管機構的權限,穩步推進金融領域的改革開放。“這將會使浦東在金融領域的先行先試上獲得創造性的發展。”
“目前浦東在金融創新的審批權限上明顯不夠。”上述浦東新區政府官員表示。
比如,在外匯管理上,根據《外匯管理條例》規定,凡法規中沒有明確列舉的跨國非貿易支付,必須逐筆報經外匯局就真實性審核同意后才可付匯。該政策使跨國公司在浦東地區調劑資金的能力受到嚴格管制,“導致地區總部無法完成對其企業資金在全球范圍內進行調度的職能”。
因此,浦東向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建議,允許經認定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非國家級),進行內部資金統一管理的試點。
再比如,位于浦東的中資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務與品種方面的創新“明顯不足”。“主要是目前不少金融業務與品種創新的審批一律由中央監管部門核準,手續比較復雜。”
即使一些已經取得金融衍生品業務資格的銀行,在發展衍生品種時,也存在這方面的障礙。所以,“浦東希望中央監管部門下放部分業務的審批權限”。例如,“部分金融業務與品種的創新能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具體來說就是,這些業務由中央監管部門核準改為地方監管部門核準,向中央監管部門備案。
“可能是在上海的銀行多為分行的原因吧。”該官員表示,目前,浦東已經集聚了將近200家金融機構,但這些機構“總行在浦東的很少”,“權限太小”。
他透露,今后,浦東將會把引進龍頭性的中外金融機構,例如機構總部或運營總部,以及分行級以上機構,列為金融方面招商引資工作的重點。
李庭輝在文章中建議,目前,在現行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部暫時不會從北京遷址上海的情況下,“應千方百計地游說四個國有銀行將其核心業務總部如理財總部、資產管理總部移師陸家嘴”,將商業銀行新開發的業務,如資產證券化業務首先放到陸家嘴進行試點,使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成為國內金融機構的資金營運中心。
李庭輝還呼吁,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要下放部分與金融息息相關機構的審批權限。比如,允許地方政府可以在一定范圍內批準設立專業化的金融服務中介機構,如基金代理公司和金融咨詢服務公司等,以適應金融業服務細化的需要。
不僅如此,浦東還希望能在探索產權市場與證券市場的銜接機制上有所作為。
浦東在提交給上海市政府有關部門的一個報告中說,“逐步將現有的待辦股份轉讓系統并入上海聯合交易所,使其逐步發展成為成熟的場外交易市場。為便于建立市場間的聯系,增強市場集聚,建議將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設在浦東。”
另外一個令浦東頭疼的問題是金融人才的嚴重不足。據透露,盡管上海近年來金融人才隊伍規模不斷擴大,但是在上海10萬人左右的金融從業人員中,只有4000多名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
為此,浦東希望在金融人才的稅收征管方面獲得一定的權限。目前,浦東已向國家稅務總局和上海市政府提出了相關建議,希望能“對注冊在浦東的金融機構和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高管人員,允許其個人所得稅比照在中國境內工作的外籍專家征收”,“在新的財稅體制下,支持落戶浦東的地方性商業銀行及非主流保險公司的稅收戶管放在浦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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