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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揭露問題似乎成了審計的“專利”,連續多年的“審計風暴”便是其最好的注腳。然而,前不久在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的例會上,湖北省襄樊市市長李德炳交給審計部門一項“特殊任務”——推薦廉政典型。他說:“要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讓違法亂紀者害怕審計,從而達到通過審計教育一批人、震懾一批人的目的。同時,給沒有
問題的干部一個清白,給群眾一個明白。對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發現的廉潔自律、嚴格守紀的廉政典型、人民的好公仆,也要向黨委組織部門推薦,為客觀公正地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據。”其實,這也是多年來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部門的普遍要求,他們希望審計部門在指出其問題的同時,也能夠對其成績做出肯定。
但是,接受這項“特殊任務”并不是那么輕松,審計部門的領導乃至審計人員在此之前并不是沒有進行過嘗試和思考,而是存在諸多疑慮。主要是:
其一,認為審計監督的主要職責就是揭露問題,反映成績、樹立廉政典型是審計的職責嗎?
其二,在目前違紀違規問題還比較普遍、還沒有得到根本遏制的情況下,反映成績、樹立廉政典型能合時宜嗎?
在此,談幾點認識并對上述問題冒昧地做一分析。
肯定成績和揭露問題都是審計監督的職責。《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第十一條規定:“作出審計評價時,應當首先對所審查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評價被審計單位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另外,還可以從審計目的入手來說明此問題。我們知道,評價資財經營者受托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就是審計的目的。具體來講,“審計監督就是檢查被審計單位在經濟活動中是否按授權或既定目標履行經濟責任,有無弄虛作假、違法違規、損失浪費等行為,并督促其采取措施在正常軌道上運行。在履行監督職能的同時,必然涉及到對某些管理職能履行情況的評價,如被審計單位的經營決策、計劃和方案是否可行,是否得到了貫徹執行,經濟效益的優劣,以及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進而還可以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建議。”(《審計干部審計知識讀本》第14頁)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注意到,這里對審計監督的表述中有三組關鍵詞:“有無”、“是否”、“優劣”。這里,審計監督是一個中性詞組。可見,肯定成績和揭露問題都是審計監督的職責,只是在某個時期有所側重而已。
在目前形勢下,人民群眾更需要鼓舞士氣。誠然,目前經濟領域的違紀違規問題確實還比較普遍,尤其是各地“審計風暴”揭露出來的問題更是觸目驚心。所以,在當前乃至今后一段時間內,集中揭露一些突出問題和大案要案仍然是審計機關的重要任務。但是,我們也應該清楚,人民群眾更需要信心,或者說,他們更需要有一大批廉潔自律的典型來鼓舞反腐倡廉的斗志。最近從某大網站看到一篇論及腐敗的文章,頗有同感。文章談到,在民間,由于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的蠱惑,個別群眾極端地認為,某級別以上的干部“沒有一個清白的”。隨著一大批貪官的被揭露,人民群眾一方面大快人心,一方面也產生了憂慮,大家擔心,我們的黨和政府能戰勝腐敗嗎?有鑒于此,我建議各種媒體應該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大張旗鼓地宣傳一批廉政典型,以鼓舞人民群眾的士氣。在此,審計部門由于自身的威望和優勢,也是可以大有作為的。甚至于審計發現的先進典型社會公眾更愿意認可。
肯定成績更能體現審計的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說,在絕大多數被審計單位中,問題和成績都是客觀存在著的。審計部門揭露問題,是為了“督促其采取措施在正常軌道上運行”。而肯定成績,則可以激勵被審計單位發揚成績,再接再厲。如果再將一些先進典型的事跡見諸媒體,則更可以起到示范作用。這不更能體現審計的客觀公正嗎?近期,《中國審計報》一篇鄭州特派辦的審計調查文章《河南鄉(鎮)衛生院建設成效明顯》就使人耳目一新。
肯定成績也更易于使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正視和接受自己的問題。在審計實踐中,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對審計部門的評價是非常重視的。特別是在經濟責任審計中,被審計領導干部對審計報告反映單位和自己的成績倍加珍視。尤其是對將要退休的干部,他們認為這就是“蓋棺定論”了(至少在經濟責任方面)。因此,如果成績反映得好、客觀公正,他們對問題也能夠較好地正視和接受。前兩年曾經審計過一位教育戰線的領導干部,這位老同志對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比較嚴格,特別節儉,五位領導班子成員共用一部電話。我們在審計報告中對此作出了較高評價。這位領導在病床上看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非常激動,除了感謝審計部門客觀公正的評價之外,對指出的問題也欣然接受。時隔不久他不幸去世,我想他一定能坦然地去見馬克思了。
當然,反映成績和揭露問題一樣,都存在審計風險。如何客觀公正地反映成績,同時有效地規避審計風險,這是一個特別應該關注的問題。個人認為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肯定成績必須實事求是,嚴禁虛報浮夸。要避免直接引用其他部門的數據,必須引用時最好經過復查審核。
第二,反映成績必須緊緊圍繞審計方案中的審計范圍和內容,嚴禁照抄照搬被審計單位工作總結和領導者個人述職報告。
第三,總結成績更要嚴謹細致,要以揭露問題的認真態度來發現成績,決不放過任何細節和疑點。未經證實的成績決不隨意肯定。
第四,評價成績要遵循謹慎性原則,要求用寫實的語言表述,決不說過頭話,嚴禁用比喻、夸張等修辭手法。(作者:湖北省襄樊市經濟責任審計局張德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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