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報訊 昨天,中國人民銀行寧波市中心支行負責人通報了近段時間以來的外匯管理政策變化,這些政策進一步加快了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
調整后的政策包括:放寬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結匯期限,由現行的10個工作日延長為90日,允許境內機構在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余額超出核定限額后90天內仍可保留外匯資金;進一步擴大按實際外匯收入100%核定經常項目外匯賬戶限額的企業范圍。
調整公務出國用匯政策,提高公務出國用匯標準。出境在30天以內的,每人每次可購匯3000美元;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購匯5000美元;使用企業自有外匯用匯,可不受上述限額限制;鼓勵使用境內外幣信用卡,放寬供匯期限,允許事后補購外匯。落實跨國公司非貿易售付政策,允許符合條件的中外資跨國公司向境外關聯公司支付代墊或分攤的工資、福利等非貿易費用。
簡化進出口核銷手續。對不同出口企業分別實施逐筆核銷、批次核銷和自動核銷三種不同的監管模式。對遵守外匯管理規定、申報率高、信譽好的出口企業實行自動核銷;積極推廣“出口收匯核銷網上報審系統”。
支持企業“走出去”。簡化境外投資外匯審批手續審核材料,由原來的11項簡化為5項;取消了建筑、房產企業對境外相關行業投資的購匯限制。記者 阮曉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