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成立一年的安徽省國資委決定將企業改制重組中侵吞國有資產等行為作為國企的反腐重點。近幾年來,安徽省黨政系統腐敗案件的屢屢曝光,使公眾忽略了對國企腐敗的注意。少數老總之所以從國有資產的委托經營者淪為國企大盜,關鍵是個人權力在膨脹過程中,失去了有效制衡與監督。當新舊兩種管理體制處于轉換之際,由于舊體制突然瓦解,新體制未能及時跟進,一些國企管理者很容易將財權、物權、決策權與經營權高度集中在自己手中,從而為其違法犯罪留下了操作空間。
安徽省國資委加大對國企腐敗的查處力度,并圈定了反腐重點,這對保護國有資產、保護企業與職工利益,是十分重要的。但從預防腐敗的角度來看,采取多種手段,給國企筑起一道“防盜網”,則有可能防患于未然。
首先應調整企業內的權力結構,實施權力制衡。目前不少國企的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尚不健全,不少企業實行“黨政合一”的領導體制,“一把手”既是企業的決策者和執行者,又是企業的管理者和監督者。這種領導體制的風險性是顯而易見的。
其次應讓職工重新回歸“主人公”位置。在不少國有企業,普通職工只是企業生產要素中的一分子,對企業的決策、經營、管理以及企業內部的重要信息,根本無權插足過問。因此完善工會與職代會建設,充分發揮職工的民間監督作用,對防止“一把手”腐敗會有明顯效果。
另外還應引入債權人的外部監督。債權比股權更具約束力,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債權人在監督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方面,往往比股東更強,監督方法也往往更為科學、更能奏效。因此,利用并發揮銀行等債權人來對國企的資金運行進行外部監督,也是防止國企腐敗的重要手段。(作者:吳國輝,摘自:《新安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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