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總局稱加大土特產地理標志保護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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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14日 15:50 新華網 | |||||||||
新華網天津7月14日電 (記者 孫洪磊 王宇)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王眾孚在14日于此間召開的“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會議”上表示,我國今后將繼續加大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從知識產權上保護我國優質土特產,進一步促進農民增收。 據了解,地理標志的概念最早產生于歐洲,很多國際公約都接受了這個概念。我國在加入TRIPS協議后,根據協定的有關原則修改了商標法,并把“地理標志”納入管理范疇。國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李東生說,地理標志的條款完全適用我國的農副土特產品,我國從1994年開始把地理標志的保護納入商標保護的范疇,通過利用國際規則對商標與地理標志進行有效保護,直接促進了農民增收。過去我國農民沒有商標,大量的土特產品沒有保護,現在通過注冊地理標志加大保護力度,直接促進了農民的增收。如山東章丘的大蔥,注冊地理商標以后農民增收了三到五倍,種植面積擴大了三分之二;新疆的皮亞曼石榴,原來一畝700元,注冊兩年后價格提高到2000元/畝。 王眾孚說,保護商標權是中國經濟發展的需要,今后,國家工商局將利用國際規則促進我國農業的發展,讓知識產權上山下鄉,進一步維護我國農產品的商標權益。 記者了解到,根據國際規則的承諾,我國對一些外國著名的地理標志也給予保護。如法國香檳,雖然“香檳”已長期在中國存在,但它實際上是法國香檳省的產品,因而我國以地理標志給予保護。目前,所謂的“大香檳”、“小香檳”,市場上已基本消失。 (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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