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允許外資控股港口鐵路
本報訊福建省政府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該意見明確:福建將重點扶持外資龍頭項目,鼓勵和支持外資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港口、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等基礎設施領域。并將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外資工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重點保證。對招商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還將予以獎
勵。
支持外資進入公用事業領域
意見指出,福建省將及時發布和更新《福建省外商投資優先發展產業目錄》,并將編制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從產業鏈和產業配套上推出一批招商項目。對產業集群發展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外資龍頭項目,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重點扶持,重點加大教育、衛生領域的對外開放,引進和興建一批有較大規模、較高層次的教育、衛生領域利用外資項目。鼓勵和支持外資以獨資、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進入港口、鐵路、高速公路、電力等基礎設施領域,以及城鎮供水、燃氣、公共交通、環境保護及污水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和法律法規未禁止的其他基礎設施領域。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推出一批社會發展需要、對外商有吸引力的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項目以及特許經營權對外招商。鼓勵政府投資的市政公用事業、基礎設施項目,依法向外商轉讓產權或經營權。
鼓勵外資企業增資擴股
意見還指出,福建省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并建立省、市、縣(市、區)三級政府領導掛鉤重點外商投資企業制度,及時解決企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企業增資擴股。大力扶持中小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爭取每年外商投資企業增資額達到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的35%以上。鼓勵外資以收購、兼并、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改組。福州、南平、三明、龍巖等國有企業比較集中的設區市,將研究推出一批利用外資進行嫁接改造項目,力爭在3年內取得明顯成效。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民營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積極爭取在境外上市融資。加強對臺港澳招商。推動非閩籍港澳知名企業家和駐港跨國公司來閩投資。利用CEPA商機,加大力度吸引港澳資金來閩投資商貿、物流、金融等服務業;在福州、廈門、泉州等有條件的地區,規劃建設“CEPA商貿中心”、“CEPA商貿一條街”等商業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鼓勵港澳居民注冊個體工商戶。
千萬美元項目優先安排用地
在用地方面,對符合產業政策的外資工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用地指標予以重點保證。設立省重大利用外資項目專項用地指標,由省國土部門統一調配,優先用于安排總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省重點利用外資項目。用電方面,經貿部門將對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用電予以保證。(薛輝 吳華珍)
(金陵/編制)(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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