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中國審計報
一份《審計要情》為國家挽回了近億元損失,這一事例折射出國務院對審計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審計機關揭露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維護國有資產的堅定決心。
2004年,審計署駐上海特派辦在對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杭州辦事處(以下簡稱“長城
公司杭州辦”)的審計中發現,2000年,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省分行下屬某行在剝離不良資產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少剝離上海某房地產項目貸款表內、表外應收利息1?郾02億元,導致國有資產1億多元被私營企業非法占有。在后來的4年中,債權機構未采取有效手段維權。至審計時,上述金融債權已超過訴訟時效,事實上已全部損失。上海辦組織力量對這一重大案件線索進行了深入調查,隨后以專題報告形式向審計署上報了此案。
去年10月中旬,審計署第22號《審計要情》將此案上報國務院后,國務院領導作了重要批示。
隨后,浙江省公安機關介入此案的偵查工作。
上海辦亦同時跟蹤追債情況,要求農行浙江省分行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對上述已損失的金融債權予以追償。
2004年11月,該私營企業迫于壓力與農行浙江省分行下屬某行簽訂了還款協議,承諾分4年歸還8851萬元。對其余部分,雖然銀企雙方在適用利率上存在分歧,但上海辦仍要求農行浙江省分行采取進一步措施依法維權,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國有金融債權。(徐景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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