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個別金融機構倒閉“多米諾骨牌效應”———
“金融穩定事關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6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4年年報》,并把金融穩定單列一章,其中,存款保險制度被列為2005年金融穩定工作的主要任務,這是央行首次在正式文件中闡述存款保險制度。
央行表示,2005年將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等市場化風險補償制度,規范金融機構市場退出。結合中國實際情況,對存款保險制度等市場化風險補償制度進行研究。
對于在中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可行性,央行在報告中指出:從中國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的現狀和銀行業未來發展的要求來看,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形成適合中國國情的新的金融穩定機制,有利于對出現嚴重問題、瀕于破產或破產的金融機構進行及時處置,有利于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并確立明確的風險補償規則,有利于推進中國金融體制改革和金融業穩健發展。
“市場化的信用制度要求一定要有相應的存款保險制度,因此這項制度建設越快越好。”原中國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研究員,現任浙江工商大學教授應宜遜教授說。
但他表示,對于這個制度不能寄予過高期望,它僅僅能解決單純的流動性風險,投保的機構也應該是運行比較穩健的機構,而不是那些劣質的機構,存款保險機構則應該是政策性的機構,應該擁有相應的監管職能,其資本金也應該由國家財政來出。投保機構應該是商業性的存貸款機構,而不是政策性機構,因此他認為四大國有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不應該納入保險的范圍。
對于金融穩定的其他工作,央行在報告中還披露了2004年已經完成的金融穩定自評估工作,央行稱,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框架對中國進行了首次金融穩定自評估,在此基礎上,形成了《中國金融部門穩定性自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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