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道
炒房、炒煤、炒小水電……浙江的民間資金之流向,總是成為各界人士關注的熱點。而最新的種種跡象顯示,活躍的浙江民企全面加速突入水運行業,統計表明,目前浙江已有超過百億元的民間資本“砸”在水運業,回報率高達80%,達到這一行業在浙江省的歷史最高。
浙資這一新動向,將會迎來敗績?還是又一個讓財富迸發涌流的良機?
110億元民資大舉入市
據記者向浙江省有關部門了解獲悉,2003年至今,浙江省民間資本采用直接投資或融資方式,投入該省水運運力發展已超過人民幣110億元。統計表明,在整體水運運力發展事業中,浙江省在水運建設方面共投入了93億元,其中民營資金約35億元。2003年,全省水運建設共完成15.5億元,其中民營資金完成5億元,約占三分之一;2004年全省水運建設投資共21.87億元,其中民營資金6.89億元,約占三分之一;2005年全省水運建設計劃總投資55.87億元,其中民營資金23.24億元,比重超過二分之一。
浙江省港航局的資料顯示,在源源不斷進入的資金的支撐下,到今年5月底,浙江省運輸船舶總量達到了906萬載重噸,以2002年底運輸船舶規模為基數,浙江省運輸船舶載重噸總量增加了57%,萬噸級以上船舶載重噸總量增加了94%,特種船舶載重噸總量增加了30%。
一年多運價上漲4.6倍
2003年至今,位于甬江入海口的寧波鎮海區進入水運市場的民間資本已達4.1億元。目前有民企8家,占全區水運企業總數的72.73%,民營水運企業運力達126000噸,占全區運力總量的93%。寧波民營企業永信港埠發展有限公司還投資1億元,建造了永信萬噸級多用途碼頭。
“寧波地區民營資本大量流入水運業只是浙江省民企踴躍投資水運業的一個縮影。”鄭惠明說,近年來,特別是本屆政府任期以來,交通部和省委省政府對發展水運業高度重視,水運業潛在的優勢正在日益顯現,民間資金的吸引力越來越大。
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完善,也為民營資本投入浙江省水運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浙江省水路運輸管理條例》、《浙江省內河航道“四自工程”管理辦法》等11個配套的規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較完整的水路基礎設施建設、運輸管理制度體系,為船運公司提供了公平、公正和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在《浙江省海運運力發展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內河營運水泥船拆解補貼辦法》等運力發展的相關引導政策中,體現出對民營資金和國有資金注冊成立的船運公司一視同仁的精神。
多種方式的經營模式使得市場的門檻大大降低,民資進入水運十分方便。鄭惠明告訴記者,浙資投入水運運力發展,可采取委托經營管理的經營模式,船舶所有人只要每年向船運公司支付2萬元左右的委托經營管理費,就能進入水路運輸市場。還有一種租船的經營管理模式,船舶所有人把自己擁有的船舶租給公司開展經營,每年就收取一定的利潤回報。
浙江民營資本踴躍轉向水運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豐厚的利潤。以一艘1萬載重噸的散貨船為例,2003年初,北方港口運輸每噸散貨到寧波港,保本價為26~28元,2003年2、3月份市場運價也只有28~30元,4月份上升到35~40元,隨后,市場運價一路攀升,到2004年10月、11月份達到最高點,為128元。在一年多的時間里,就漲到4.6倍。同時,保本價到2004年10月、11月份也上升到40元左右。
“虛高”泡沫值得警惕
“當前國際水運市場的平均回報率為20%,浙江卻已達到80%,除了供需失衡等因素,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著有泡沫成分的可能。”鄭惠明認為在這個行業的火爆現狀面前還是要有所警醒,保持冷靜和理性的頭腦。
他說,浙江水運由于高回報率吸引了大量的民營資本,其中不乏一些非本行業的民營資本,也就是“外行”,這會在管理上帶來新的問題。一旦我國的經濟發展有所放慢,就可能會出現大量運力被閑置,價格大幅度下降的局面。
“目前,宏觀調控對我省水運業已產生影響。”鄭惠明告訴記者,在往年,內河運量每年都有10%~15%的增長,但今年前5個月,內河運量已下降10%,這是從來沒有過的。
鄭惠明認為,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是社會公益性項目,存在著投資周期長,受政策影響大,水路運輸市場信息較封閉,投資者往往對水運業了解不夠全面等特點,這都將會影響投資回報率及民營資本進入的積極性。他表示,政府管理部門將通過進一步完善港航有關法律、法規,努力依法行政,加強水路運輸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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