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甘肅省立足“工業強省”戰略,不斷加大國有企業改革工作的力度,使企業改制工作得到了長足發展。據對甘肅省171戶重點企業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企業的跟蹤監測資料顯示,2004年,甘肅省企業改制成效明顯。制度創新帶動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企業市場競爭能力增強,逐漸步入了良性發展的軌道。
一、基本情況
(一)國有控股占絕對優勢。在監測企業中,國有控股企業111戶,占64.9%,其中國有絕對控股企業104戶,占60.8%;國有相對控股企業7戶,占4.1%。集體絕對控股企業16戶,占9.4%;集體相對控股企業4戶,占2.3%;其他類型企業40戶,占23.4%。
(二)大中型企業占六成以上。在監測企業中,大中型企業有121戶,占70.8%。其中大型企業42戶,占24.6%;中型企業79戶,占46.2%。
(三)工業企業占七成以上。監測企業中,工業企業131戶,占76.6%,其中采掘業12戶,占7%;制造業114戶,占66.7%;電氣水的生產和供應業5戶,占2.9%。
二、成效與特點
2004年,甘肅省企業加快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步伐,大多數監測企業通過公司制改造,初步建立了現代企業制度,主要體現在:
1、公司制改造步伐加快,法人治理結構基本形成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在甘肅省重點企業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171戶企業中,已有123戶企業完成了公司制改造,占71.9%。其中有21戶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占12.3%;有81戶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占47.4%;有19戶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占11.1%。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公司制的核心。在171戶監測企業中,“新三會”體制基本建立。其中,成立董事會的公司占69.6%,成立股東大會的公司占49.7%,成立監事會的公司占60.8%。大多數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都能行使自己的職權,法人治理結構得到初步規范。
(1)股東會能夠比較充分地行使職權。有92.9%的股東會能夠決定企業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有90%的股東會可以行使選舉和更換董事、監事的權力,在審議批準董事會報告、監事會報告、財務報告和利潤方案方面,職權行使都在90%以上。
(2)董事會基本上有效的行使了自己的職權。有81.5%的董事會能夠召集股東大會和執行股東大會決議,決定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董事會達到了100%,有98.3%的董事會能夠制訂財務方案,有98.3%的董事會能夠制訂利潤分配方案,100%的董事會能夠決定內部管理機構設置和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有93.3%的董事會行使了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
(3)監事會的職權行使也較為充分。有96.2%的監事會行使了檢查公司財務的職權,有97.1%的監事會能夠對董事和經理進行監督,有95.2%的監事會能夠糾正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80.8%的監事會能夠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產權日漸清晰,股權結構呈多元化趨勢
據調查資料顯示,甘肅省有71.9%的監測企業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了清產核資、界定產權,建立了明確的出資人制度,股東持股基本形成了多元化的結構。除國有獨資公司外,企業出資法定人數在2-5人之間的為43戶,占38.1%;企業出資法定人數在5人以上的為46戶,占39%。多元化的股權結構,擴大了投資渠道,促進政企分開,有利于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2004年末,監測企業中國家資本占51.3%,集體資本占3.3%,法人資本占40.5%,個人資本占4%,國家資本仍占大頭,但所占比重在逐漸下降。
3、企業自主權進一步擴大
調查資料顯示,企業總經理的職權行使情況較好,有96.5%的總經理能夠主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有98.2%的總經理能夠組織實施經營、投資方案,有91.2%的總經理能夠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有88.9%的總經理能夠聘任或解聘管理人員。在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的產生方式方面,由總經理自主決定的占13.5%,由總經理提名主管部門批準的占8.2%,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任的占44.4%,公開招聘的占9.9%,其他占24%,企業用人的自主權進一步擴大。
4、三項制度改革取得新成效
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是企業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標志。調查資料顯示,在監測的171戶企業中,94.2%的企業已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83.6%的企業已實行全員競爭上崗制度,形成了優勝劣汰、競爭上崗、職工能進能出的機制,徹底打破企業長期存在的“大鍋飯”的局面。85.4%的企業內部管理人員已實行公開競聘、擇優錄用制度,實行公開、公正、公平的職工能上能下的機制,同時多年的“工人”、“干部”界限被打破,但仍有32.7%的企業還保留有身份界限。88.9%的企業實行崗位工資制,46.8%的企業實行科技人員收入分配激勵機制,42.1%的企業實行經營者年薪制,28.7%的企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12.9%的企業實行經營者持有股權期權,另有16.4%的企業實行職工持股分配制。
5、企業管理水平提高,企業競爭力增強
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優化的管理是分不開的。2004年,甘肅省171戶監測企業在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同時,不斷加強和優化內部管理,提高企業信用水平,注重和國際市場接軌,取得了一定成效。到2004年底,全省171戶監測企業中,有167戶建立了嚴格獎懲制度,占總數的97.7%。56.1%的企業主要產品(服務)通過了ISO9000國際質量體系認證,11.7%的企業通過了ISO14000環境管理系列標準認證。81.9%的企業取得了A級以上的銀行信用等級,其中:28.7%的企業取得了AAA級銀行信用等級,22.8%的企業取得了AA級銀行信用等級,30.4%的企業取得了A級銀行信用等級。同時監測企業在不斷加強信息化建設,實施信息化管理,有35.1%的企業建立了商業信息網。
三、存在問題
1、三大障礙制約了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
調查資料顯示,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歷史包袱沉重、缺乏激勵和約束機制成了推進企業改革的三大障礙,阻礙了企業改革的進程。在三大障礙中,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高居首位,企業家的認同率達到了64.9%;其次是歷史包袱沉重,企業家的認同率為57.3%,居于第三位的是缺乏激勵和約束機制,企業家的認同率為49.1%。
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直接阻礙了企業改革的進程。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完善,現有的社會保障制度因其覆蓋面小、實施范圍窄而保障功能較差,企業所辦的社會服務性機構也無法分離。根據調查資料顯示,在監測的171戶企業中,有76戶企業存在企業所辦的社會性服務機構,其中對社會服務性機構全部分離的僅有19戶,占25%;分離50%以上的為14戶,占18.4%;分離50%以下的為8戶,占10.5%;有35戶企業仍然沒有分離,占46.1%。另外,由于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一,職工所享受的待遇也存在很大差異,制約了企業減員增效等措施的施行。調查資料顯示,在171戶監測企業中,企業分離富余職工的方式,大多采用的是內部消化和提前退休的方式。其中,除有33戶企業無富余職工外,采用內部消化和提前退休方式的分別占到了75.4%和47.1%。采用安排到其他部門、失業和其他方式的分別占11.6%、12.3%和39.1%。由此來看,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入和從業人員工作流動性的加大,必然要求一個有效的社會化保障體系與之配套。
2、法人治理結構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對國有企業實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革,關鍵是要建立規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明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使之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也就是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其主要標志就是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新三會”。從問卷調查的情況來看,在已改制為公司制的123戶企業中,“新三會”全部成立的僅為71戶,占57.7%;成立了股東會、董事會的為77戶,占62.6%;成立了董事會、監事會的為102戶,占82.9%。由于“新三會”齊全的企業所占比例并不高,況且,在171戶企業中,一人身兼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就有63戶企業,占36.8%。因此,大多數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需進一步規范和完善。
3、股權多元化建設尚未取得突破性進展
實現股權多元化,是成功實施企業公司制的關鍵因素。實現股權多元化,既有利于企業產權關系的改善,也有利于規范法人治理結構。2004年,在甘肅省已改為公司制的123戶企業中,國家注冊資本比重為52.5%,法人注冊資本、個人和外商注冊資本比重為47.5%,國家資本所占比重仍然較大。這種產權結構,容易導致產權約束的弱化,不利于政企、政資的進一步分開,也不利于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另外,在123戶公司制企業中,有19戶企業為國有獨資公司。由于改制后國有獨資公司的產權結構仍是單一主體,資本封閉性較強,缺乏相互制衡的產權主體,難以形成有效的產權約束機制,往往出現國家資本“一股獨大”的現象,這就使得甘肅省改制企業實現股權多元化面臨較大困難。
4、政府轉變職能滯后
調查資料顯示,2004年,監測企業總經理的產生方式中,由主管部門任命、政府提名董事會聘任、上級組織部門任命的占了52%,超過了一半,說明企業仍然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行政干預。況且,有40.9%的企業家認為政府轉變職能滯后阻礙了企業改革的進程。
四、對策建議
1、進一步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規范現代企業制度
公司制是企業改制的主要形式,應嚴格按照《公司法》建立規范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董事長和總經理必須分設,使董事會能充分發揮在戰略研究方面的職能,有足夠的精力來研究企業長遠發展,嚴格執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真正做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決策者和執行者分離。因此,在規范現代企業制度方面還應下大力氣建立健全“新三會”制度,使“新三會”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從而形成權責明確、相互制約的科學、有效管理機制。
2、全面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進一步分離企業承擔的社會職能
應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從養老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社會醫療保障制度等方面進行改革和完善,不斷擴大其覆蓋面,并輔之以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形成安全、高效的社會保障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企業的社會包袱和沉重負擔,解除企業的后顧之憂,全面推進企業改革的發展。
3、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促進政企分開,為企業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促進企業改革的發展。首先,通過有效實施《行政許可法》,建立、完善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行政管理體制,強化政府為市場主體服務的公共職能;其次,進一步理順和規范政府與企業的關系,推動“政府調節市場,市場引導企業”的經濟運行格局的形成,幫助企業排解各種體制方面的障礙;第三,要堅持政企分開,給企業以充分的自主權;第四,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素質,嚴格依法行政;第五,要建立健全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規范企業行為,提倡”誠信”為本,促進公平競爭,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4、擴展實現股權多元化的途徑,促進改制企業股權多元化發展
多元化的股權結構,不僅有利于形成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而且還能夠使國家通過出資人到位的方式,解決企業過度依賴政府、政府對企業負無限責任等問題。對于甘肅省的改制企業,應積極擴展其實現股權多元化的途徑,通過增資擴股、國有股轉讓、合資合作、資產出售等途徑實現股權多元化;對規模大、資產質量較好的大企業,要積極爭取通過境內、境外資本市場重組上市,充分利用證券市場和監管部門的約束機制促進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對于“一股獨大”的問題,要積極發展多元投資主體的公司,促使企業朝股權多元化方向發展。
5、進一步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建立企業家激勵約束機制
轉變企業經營機制,一個很重要的內容是深化企業內部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的改革。從目前來看,企業的三項制度改革雖然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企業在管理水平、用人機制、分配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為此,政府有關部門要盡快促使企業全面建立起“三個機制”。即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的機制;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的機制;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機制。由此激發企業職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其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特別是在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要以產權激勵機制為基礎,加大對企業家的激勵力度,把企業家的工作看作是企業家才能這樣一種生產要素的發揮,對其實行按生產要素分配,有效實現對企業家的激勵作用。同時,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杜絕某些企業家因欲壑難填而產生的貪污腐敗行為,使其受到強大的法律威懾,不敢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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