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30日~6月3日,《生物多樣性公約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第二次締約方大會在加拿大蒙特利爾舉行。我國政府于今年4月27日正式批準了《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但根據《生物多樣性公約》規定,批準文書在提交給公約和議定書交存處之日起90日后才能生效。因此,我國此次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大會。
一、會議的主要實質性議題及取得的進展
本次締約方大會除了就財務機制和資源,與其他組織、公約和倡議的合作,管理和預算事項等常設性議題進行討論外,主要就通知、能力建設、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公眾意識和參與、生物安全資料交換所的運行和活動、其他科學技術問題等實質性議題進行了談判,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進展。其中,較為重要的進展包括以下6個方面:
其一,通知。對于是否應規定出口方向過境方做出通知這一問題,各締約國分歧較大,最終,通過了由工作組會議主席提議的以“溝通”一詞取代“通知”。這一進展將有利于過境國更加充分地實現其事先知情同意的權利,并有助于維護其本國的生物安全利益。
其二,能力建設。對于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其中的最不發達國家、小島嶼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而言,能力建設對于有效實施《議定書》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大會最后就協調機制達成了一系列共識,確定了能力建設的需求和優先事項及可能的實施措施,就全面審查行動計劃做出了決定,并明確了審查行動計劃的職權范圍。其中涉及財務資源、技術資源、培訓和教育等方面的內容,對于加強發展中國家實施《議定書》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其三,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此次大會就生物安全信息資源中心的信息提供、締約方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資料的提供、培訓和經驗交流等問題達成了較第一次締約方大會更為具體的共識,決定設立風險評估特設技術專家組,同時,明確了該專家組的具體職權范圍。這些重要進展,特別是技術專家組的設立,將對《議定書》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條款的切實履行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其四,社會——經濟因素。各國就一些長期性工作開展了建設性的對話,最后決定請有關各方就改性活生物體社會——經濟影響的組織在安排進程框架內開展合作,并交流有關研究方法、成果、信息和經驗。
其五,生物安全資料交換所的運行和活動。此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生物安全資料交換所的多年期工作方案,要求有關各方向交換所提供相關信息,查明阻礙其及時提供信息的限制因素并執行克服這些困難的戰略,同時要求捐助方協助發展中國家締約方獲得接觸和利用交換所的機會。
其六,公眾意識和參與。在談判中,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均對提高公眾意識和參與程度的重要意義表示認同,各方就財政支持、協作和合作、語言和翻譯、計劃和框架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大會最后要求有關國家制訂和實施有關改性活生物體安全轉移、處理和使用的公眾意識、教育和參與的國家方案,將相關活動與執行聯合國可持續發展教育十年規劃相結合,并請捐助方對有關項目和活動提供支持,同時,還要求制訂區域和次區域層次的公眾意識和教育措施。
二、兩大議題留下期待和遺憾
盡管本次締約方大會在上述6個方面取得了進展,但也有兩個極為重要的議題未取得實質性成果。這兩個議題是:賠償責任和補救以及擬直接做食品或飼料或加工之用的改性活生物體的運輸標識。
賠償責任和補救這一議題全面涉及各國的實質利益,各國之間分歧甚大,且具有相當強的法律技術性,所以至今仍然處于一般性交換意見階段。
今年5月25~27日在蒙特利爾舉行的賠償責任和補救問題不限成員名額法律和機制專家工作組第一次會議就一些工作程序問題做出了決定,同時還確定了供進一步審議的備選辦法、方式、問題以及適用損害賠償和補救機制的一些假設情況,但沒有實質性進展。
關于運輸標識的談判由于少數國家與其他大多數國家的意見相左,有關這一議題的決定草案最終未被通過。
在這一議題下,大多數國家認為,應當在擬直接做食品或飼料或加工之用的改性活生物體的運輸單據上明確標明是否含有改性活生物體成分,以使進口方和消費者得以行使知情權和選擇權,但新西蘭和巴西則堅持在運輸單據上采用“可能含有”的表述。由于雙方意見相去甚遠,使這一議題成為本次締約方大會上惟一一項無果而終的議題。
。ㄗ髡邌挝唬褐袊ù髮W環境資源法研究所)新聞來源: 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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