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省財政廳、省經委和省中小企業局已聯合發出了“印發《四川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稱《辦法》)的通知”,根據《辦法》規定,四川一些中小企業將有望獲得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專項資金支持。
據悉,該《辦法》已從發布起開始實施。《辦法》規定的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根據規定,省財政廳會同省經委、省中小企業局負責項目申請的受理、審核與
上報工作。符合相關條件的中小企業可向企業注冊地財政部門與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申報項目。
四類項目獲重點支持
據了解,專項資金扶持對象為川內符合相關規定的合法中小企業。支持重點包括四類項目,分別是中小企業新產品開發和新技術推廣項目;具有地區產業優勢的特色產品項目;農業產業化項目;為涉及公共利益的大企業提供配套產品項目。
據了解,《辦法》規定,申報的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方向;是上述四類資金重點支持的項目;在2年內能完成的在建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下;符合國家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有關規定。
兩種方式支持
根據《辦法》規定,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采用無償資助或貸款貼息方式。企業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企業以銀行貸款為主投資的項目,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
據悉,無償資助的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和不超過企業自有資金的投入額度,每個項目的最高資助額度不超過200萬元。
貸款貼息額度根據銀行提供的項目貸款憑證確定的貸款金額和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實行2年期貼息,按年度撥付。每個項目的最高貼息額度最多不超過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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