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興云 廣州報道
據知情人士透露,廣州市以全國三十分之一的GDP卻上繳了占全國七分之一的稅收,這個比例遠高于北京和上海。
根據有關統計資料,早在2000年,廣州市財稅入中央庫已達413億元,入廣東省庫達1
04億元,廣州市庫200億元,財稅入庫總數占國內生產總值的30%,是全國平均水平15%的兩倍。
從2000年到2003年三年間,廣州財稅總量從717億多元增加到1115.57億元,年均增幅在16%左右,而同期GDP增速則在13%左右,其中去年國稅、地稅及財政收入更達到1115.57億元,比上年增長17.7%,高出GDP增速(15%)2.7個百分點。其原因除了稅收部門規范稅制和加強征收外,也說明稅負偏重。
事實上,廣州市一般預算財政收入,在整個九五期間增幅達到23.59%,從1996年的85.24億元、1997年的97.71億元、1998年的132.19億元、1999年的176.14億元,升到2000年的200.54億元,5年共計增長了1.88倍;而同期廣州國內生產總值的增幅僅為13.10%,從1996年的1444.93億元,遞增到2000年的2375.91億元,5年增長85.06%。
其實,稅負偏重的疑問早有人大代表提出。
去年,廣州市人大開會在分組審議工作報告時,人大代表練衛飛提出,廣州市去年財稅收入占了地區生產總值(GDP)的1/3,加上社保方面的負擔,實際已接近40%,而北京市僅為20%,如此高的比例極有可能降低廣州的競爭力。
深圳綜合研究院華南經濟研究中心的專家認為,稅負過重導致生產要素流失,會進而影響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尤其是在招商引資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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