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7月8日訊 記者近日獲悉,為保持耕地占補平衡,開發區管委出臺了《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開發復墾管理意見》,鼓勵單位和個人積極開發荒地復墾荒山,并設立專項補助資金重獎復墾者,補助資金被列入區內財政年度預算。
該意見中明確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因生產建設造成土地破壞,如能通過整治措施恢復利用的,必須無條件進行復墾。鼓勵單位和個人開發復墾荒山、荒草地、廢棄地。開發復墾
土地原則控制在繞城高速公路以外范圍內進行;坡度25度以上的山坡則禁止開墾。開發復墾的土地用于農業生產,同時置換建設用地指標,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該意見還對復墾的幾種情況做出詳細的獎勵規定:開發山丘荒草地為梯田,活土層不少于30厘米的,每畝補助1000元;開發平洼荒草地為種植業用地,活土層不少于30厘米的,每畝補助900元;復墾以前因生產建設而被破壞的廢棄地為種植業用地,活土層不少于30厘米的,每畝補助800元。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開發復墾單位或者個人。對2005年至2007年間新開發復墾土地,每畝再分別獎勵1000元、900元、800元。獎勵資金將按2:3:5比例分配給辦事處、村及開發復墾單位或者個人。(記者 王奐芝 通訊員 孟慶玉)責任編輯:呂淑玉(來源:水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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